野马是没有家的
作者: 若你喜欢怪人
时间: 201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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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懂爱,也不太懂爱的年纪,读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说自己懂爱,是因为当时的自己,对这人世间的一些男欢女爱,有了一定的理解,《半生缘》里,曼贞和世
摘要:关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所想到的.
是在懂爱,也不太懂爱的年纪,读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说自己懂爱,是因为当时的自己,对这人世间的一些男欢女爱,有了一定的理解,《半生缘》里,曼贞和世钧阴差阳错,命运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回不去了,就算彼此深爱,又能怎样;《倾城之恋》里白流苏和范柳原,因为一座香港城的沦陷,相互妥协,把爱情当做了暂时可以苟且的堡垒,是啊,他对她说过的所有情话,最后还是会对别的女人说的,男欢女爱不过占有和苟且一场;也有《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一个傻了一生的女人,在我们眼里她傻,或许也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幸福的,刻骨地爱了一生……
说自己不懂爱,是因为还没有做好准备,好与同一个人厮守一生,还不知道想念到望眼欲穿的地步,是怎样的苦楚。年少时候的感情,浅薄到以为牵了手,就可以到白头,连少年们都不知道感情和婚姻不一样,感情是不计较一切地去爱,而婚姻是一场豪赌,要做好全盘皆输的准备,也准备淡定欣然迎接平常人的白头偕老……
十三岁,正是背着破书包满大街撒欢儿,无忧无虑的年纪。她却因为和一个男人险些撞了个满怀,而遇到了一个让她看一眼就动心了的人,住在她家楼对面的人,他是一个光鲜的作家,在她眼里完全是一个新世界。每天出现在他身边的女人无数,大概文人的潜意识里,满是猎奇和野性,他艳遇无数。
她突然意识到,只有自己变好了,才有可能引起他的注意。她疯狂读书学习,学习钢琴,以为变更好才能和他肩并肩,大概爱情就是,你遇见了一个人,突然觉得在他眼前的自己不够好,自卑也是深爱……
兜兜转转几年,她经历了搬家,重新适应新家的生活,可思念是抓心般的难熬,她盼望见到他。于是,在她十八岁的一天,已然美得像一枝花的她,重新回到老地方,继续关注他的生活,等待着偶遇。两人果然遇见了,出现在他眼前的她,不再是几年前那个不起眼的邻居家小姑娘,情场老手的他,熟练地冲她挑逗的一个眼神,让她欣喜若狂,她以为他还认识她,于是,两个人在他家里,度过了欢愉的三个晚上,次日清晨,他送了她几朵洁白的玫瑰花。她以为这就是爱情,心甘情愿没有考虑太多,就给了他所有,其实,这不过是他艳遇中的一次罢了,雄性动物的天性使然,轻薄也廉价。
关于爱情,有人这样定义:如果他年少轻狂,你就为他宽衣解带;如果他阅人无数,你就为他炉边灶台……那么她呢?十八岁的花季,为一个轻薄的男人,付出了清纯的自己。好的爱情是,从年少时的宽衣解带到成熟以后的炉边灶台,都是同一个人,陪他年少轻狂,也陪他平平淡淡。
果然,作家这匹野马是没有家的,诺大的草原,他的哪份感情不是寄人篱下?他承诺以后会回来找她,她等得望眼欲穿,作家也没有再记起她,再也没有找过她。直到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她爱护那个孩子,把他当做是他们几夜欢愉的爱情结晶,也决定不去打扰他,不去拖累他,因为她自己知道,他是个到处采花的蜜蜂,值得更好地自由。发誓要让孩子做个上流社会的人,她混迹花花世界,不惜为了孩子的生活,嫁给了一个有钱的男人,思念中度过了几年……
再遇见作家的时候,她依旧丰姿绰约,他的一个挑逗,惹得她浑身炙热,两个人又有了一晚欢愉,清晨醒来,她送给他白玫瑰,想让他记起几年前那欢愉的三个晚上,和他每年生日,她派人送去的玫瑰花。而他什么都没记起,只是在她手里塞了一把钞票,匆匆离开。是啊,她依旧是他的一次艳遇,他永远也不会记起,那个邻家姑娘和白玫瑰……
在她弥留之际,她依旧爱他,从未因为没有在一起而后悔,她说:“爱是一个人的事情,而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爱你,与你无关。”她也知道他是匹野马:“因为你喜欢的只是轻松自在,嬉戏玩耍,怡然自得,你深怕干预别人的命运。你喜欢对所有的女人,像蜜蜂采花似的,对世界滥施爱情,而不愿作出任何牺牲。”
野马怎么会有家呢,连感情都是泛滥施舍。还好,遇见你之前,我读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所以只会相思入骨,却没有打算丢盔弃甲,不顾一切。大概,这是我能做到的成熟,是野马就让你自己流浪,总有浪够的一天。
等你浪够,跟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