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与“不准”
作者: 白衣秀士
时间: 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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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事件曝光不久,曾有人建议赶快制定一部“企业家守则”,第一条要明确规定:不准在食品中添加有毒物质。 在食品中添加有毒物质,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在食品中
三鹿奶粉事件曝光不久,曾有人建议赶快制定一部“企业家守则”,第一条要明确规定:不准在食品中添加有毒物质。
在食品中添加有毒物质,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在食品中下毒。
在食品中下毒,古今中外都被认为是一种投毒的犯罪行为,这是连三岁小孩都知道的常识。可如今,连这种做人的常识也得用一个什么守则来明文规定“不准”,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不过仔细一想,这种让人啼笑皆非的事还远远不止此一件,在我们的生活中早已比比皆是。
从中央到地方连编累牍的大大小小的文件中,不是一次次不厌其烦地规定过许多“不准”么?比如:不准公费旅游、不准公款吃喝、不准公车私用、不准乱收费、不准……这些“不准”后面的内容,哪一条又不是三岁小孩都明白的常识呢?
当然,这些“不准”针对的自然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针对那些有一定权势的官老爷。三岁小孩都明白的常识那些官老爷们却不知道,难道他们的智商连三岁小孩都不如?儿童心理学告诉我们,小孩的记忆不牢固,常常要在反复告诫后才能对某件事情记忆深刻,那就难怪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都要反反复复地重申那些“不准”的规定了。尽管如此,那些三岁小孩都不如的官老爷们还是在不停地、重复地犯着那些常识性的错误,这就让人不得不在啼笑皆非的同时忧心忡忡继而咬牙切齿了。
看来我们几十年来的教育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们的教育应该从婴幼儿抓起,从常识抓起,从不能在食品中下毒抓起。
可惜的是,我们几十年来的教科书中没有不能在食品中下毒的常识,我们的施教者们也过高地估计了受教者的素质而忽略了常识的告诫,以至于我们现在的食品基本上都是有毒食品——这怎不叫人忧心忡忡呢?
牛奶有三聚氰胺、鸭蛋有苏丹红、面粉有吊白块、大米有增白剂、猪肉有瘦肉精、蔬菜有增长素、番茄水果都有催红素……
你上餐厅一坐,端上桌来的不是清炒化肥就是红烧农药,以至于我们不得不面临着两难的选择:要么饿死,要么毒死——这怎不叫人咬牙切齿呢?
当然,饿死是立竿见影的事情,而毒死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我们还是只好选择毒死。
一说到在食品中下毒,让人自然而然地就想到《水浒传》中的母夜叉孙二娘,想到金庸先生武侠小说中的金花婆婆和天山童姥。但无论是用蒙汗药的孙二娘还是用蜘蛛毒的金花婆婆,甚至用生死符的天山童姥,她们比起那些用三聚氰胺下毒的当代用毒高手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因为她们毕竟不会对婴幼儿下毒手,况且她们下毒的对象也绝不会有几十万之多。
最近卫生部通报指出,全国有29万婴幼儿因问题奶粉导致泌尿系统染疾。这真可算得是古今中外用毒史上最辉煌的一页,这样的丰功伟绩也只有在当今的中国才可能出现。
我为29万中毒的婴幼儿而哭泣,为他们受害于那些“不准”的常识而哭泣。
擦干眼泪之后又不免有点窃喜:这说不定还是好事呢——万一这29万婴幼儿由于从娘肚子里生下来就被用毒,等他们慢慢长大之后,就练成了百毒不侵之躯呢?那样,我们中国人的遗传基因中岂不是多了一项免疫因子么?慢慢地中华民族不就成了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么?
不过,这一切必须基于29万能够健康成长这个前提之下。
只不知从小就染毒的29万能否有慢慢长大的那一天。
也不知选择了被渐进毒死的我们,能否有看到29万慢慢长大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