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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之“咏叹” ——房之期冀,家之向往

作者: 头上朗月 时间: 2014-01-11 阅读: 24次 点赞: 67个 评分: 4.0分

众所周知,国人传统思维中有一薪火相传、根深蒂固的习惯,这种习惯经斗转星移遂演绎成一个词汇,即“安居乐业”。何解?释义为平稳和谐的生活,正常愉快的工作,在这里

众所周知,国人传统思维中有一薪火相传、根深蒂固的习惯,这种习惯经斗转星移遂演绎成一个词汇,即“安居乐业”。何解?释义为平稳和谐的生活,正常愉快的工作,在这里升华为大众层面,可推出结论:只有“居其安”,方可“乐其业”。事实上,二者往往犹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相得益彰,不可偏废。
   唐杜甫诗云:“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诚然,此为一代大家以自身的境遇来宣泄某种理想化的情感,然毕竟汗青叠印,史册翻卷。沧海桑田,时随境迁。可类似“杜工部”的良好夙愿在现实中又如何呢?
   百姓常言:“居家过日子”,从某种角度上讲:家者,居也。问世间家为何物?是栖息之地。也是避风港湾,更是桑梓黎民心仪神往的地方。但就是这居家,已然成为困扰当今普通人生活水准的“顽疾”和“樊篱”。
   观点一,房价畸高,走低之日遥遥无期。人们每每谈起均深有体会,感同身受。直至前不久,有一房地产“专家”鼓噪扬言:未来数年内,京城具备区位优势的商品房价格将飙升至每平八十万元。这样的天文数字,足以让工薪阶层瞠目结舌,情何以堪。尽管后来有人出来辟谣,但仍然从问题侧面反映出一个不争之事实,即普通者购房的未来前景将更加不容乐观。
   观点二,有一则新闻的爆料,颇有让无辜百姓顿生“请君入瓮”中招之嫌,那便是某业内人士宣称。“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国家不予保护”。这样的言语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要知道,这种大量在集体形式提供的土地上建设的居民住宅,起码已有十年甚至更长的历史沿革,在全国已具有相当规模。这里,百姓有理由发问:这种住房既已经历了如此久远的时间跨度,一朝称之“非法”。那当年国家政策法规解释呢?城乡住房审批部门的监管呢?是熟视无睹?还是责任缺失?岂不令人费解,唯望这种文过饰非,“一言以蔽之”的定论,还是少些为好。要知道,您的断语妄言,不仅使百姓经年累月的血汗钱“付之流水”,也将使“利为民所谋”成为“束之高阁”的一句空谈。
   值得关注的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将继续加大住房改革力度,在一些地方将兴建大批廉租和社会保障型住房,同时,稳步推行“农村宅基地和住房与商品房共同参与市场流通”的新思路,这对处于重压下的芸芸众生将是一种莫大的抚慰和福祉。
   也许前路依然充满曲折,我们仍旧有理由坚信:伴着惠民政策的深入人心,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砥砺前行。假以时日,杜甫的千年“咏叹”终将成为美好的“现实”,因为这是我们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构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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