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立案公安在为谁擎起保护伞?
作者: 张栋山
时间: 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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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为人民。这句耳熟能详的口号我们都已经听腻歪了。是啊,纳税人养活着那些人,总不能是大脑袋小细脖该吃饭不干活的,无论如何也得做点什么来表示一下,安抚着人
人民公安为人民。这句耳熟能详的口号我们都已经听腻歪了。是啊,纳税人养活着那些人,总不能是大脑袋小细脖该吃饭不干活的,无论如何也得做点什么来表示一下,安抚着人们受伤的心吧。不需要都是血染的风采少年壮志不言愁的模范,起码要尽职尽责打击犯罪保一方平安,才不枉金色盾牌热血铸就的誓言得以实现万一呀。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确实有不作为的事实摆在那里,一条鱼腥一锅粥,让老百姓痛心疾首,犯罪嫌疑人能够在保护伞的庇护下逍遥法外,一旦有时机就会继续变本加厉地为非作歹,幽灵一般徘徊在广袤的土地上成为社会的公害。
11月初,广西桂平六岁留守女童疑遭校车司机性侵事件曾引起不少人的关注。这个女孩的父母常年在广东打工,把孩子安顿在桂平一家可以全托的幼儿园,搭乘校车往返于教室和宿舍之间。而一个多月前,孩子的身体出现了异常。
孩子的母亲报案之后,当地警方好像对事件也进行了调查。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尽管有孩子的自述和医院“不排除合并性侵外伤可能”的记录,但是警方至今依然不予立案,他们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据周女士介绍女儿最终被桂平市人民医院收治。《入院记录》记载:该女童下体“可见血污,表面呈淤黑,有渗液,触痛明显。”住院期间,周女士的女儿先后经历了两次有关下体的手术治疗。据《出院记录》记载:该女童“病例罕见,诊疗难度大,但不排除合并性侵外伤的可能。”
周女士回忆,11月3日她向广西桂平市西山派出所报案,女儿向办案人员讲述了遭性侵的经历。他们那里也录了口供。当天晚上,派出所那里就拿了3张照片过来给我小孩认,小孩就认出来就是那个司机。第二天早上,警察又拿了有10张照片让我小孩认,又认,又是那个司机。但是让周女士感到不解的是,直到今天,广西桂平公安机关始终“不予立案”。据桂平市公安局十一月十六日发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记载:“此案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周女士申请复议后,桂平市公安局发出《复议决定书》“维持原决定”。周女士又向桂平市公安局的上级主管单位贵港市公安局申请复核,经复核,周女士女儿下体“损伤是疾病原因引起,而非性侵害所致,申请人指控强奸一案并不成立”。
看来广西这地方立案的门槛实在太高,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得到的,三级公安部门都出奇的一致——不予立案,结论摆在那里,裁定白纸黑字说的头头是道,咨询千百遍也没有用,事实再多也无法动摇其决心,医院的诊断更是不可采信,只要我们发出最终裁定,永远正确不许有任何变更!
孩子痛不欲生。下体流血,心中充满噩梦,疼啊疼,痛啊痛,怕字当头岂不是毁了孩子一生的前程?
警察叔叔拿来三张照片,能够一眼锁定,十张可以迷惑孩子以假乱真的情况下,六岁的女孩毫不犹豫地指认出罪恶的嘴脸,还能让被害的娃娃做什么呢?
童言无忌,童心不可欺。可是被吓破胆女童有话都不敢和父母说了,怕他们担惊受怕,更怕灾难波及全家。
医院救治过受到性侵的女孩,往事不堪回首的惊心动魄,医学需要严谨的态度,记录事实摆在那里,只是谁也不敢捅破那层窗户纸,要知道干事不由东,累死也无功,公安的意图已经十分明确,拿着鸡蛋碰石头能有好下场吗?只能让记录说话,一切尽在不言中。
层层管辖,一级为一级负责,既然基层做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上边岂能不护犊子,一问三不知神仙怪不得。不了解,说不清,具体办案的正在日夜兼程,拖过几个月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的断头案谁能理得清呢,时空转换中一切都能搞定。
其实不能立案是非不能也而不为也的托辞,以事实为根据,孩子有指证的信誓旦旦,有医院的救治证明。公安只要先行抓捕犯罪嫌疑人一审问,就一切都能真相大白了。何况当时车上还有其他孩子在场,校车上也必然会有作案的蛛丝马迹能证明,还有校方的教职员工的火眼金睛无法全部遮挡,一调查就啥都明白了,为什么始终不予立案,其中到底有多少猫腻深藏其中?
难道是案犯“根红苗壮”动不得?别小瞧一个校车司机的能量,在当今社会中泥鳅也能掀起滔天巨浪,背景可是硬头货,关系网大于王法的事件屡屡发生,扯耳朵腮动可不是闹着玩的。女童的父母都在外地打工,没有什么实力,得罪他们耽误不了年成。可是这个犯罪嫌疑人背后可能隐藏着巨大的社会能量,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可千万不能以软碰硬,那可是关乎荣辱升迁的命脉,一定要谨言慎行。贪赃可以枉法,难道就不让我们为了锦绣前程不予立案推脱吗?
难道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能力有限,水平不高,经验不足,生怕办错了案件,免得惹火烧身?其实这个案子连傻子都能分清一二,难道四十里地开外能分清苍蝇公母的人民公安战士,在眼前就能被牤牛蛋子撞得鼻青脸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子手到擒来,不可能办成冤假错案,为啥就是不立案,到底是为了什么,岂能不是心知肚明。
难道是案件堆积如山,实在顾头顾不了腚。要是都比女童遭受性侵更恶劣,那个地方岂不是乌云笼罩民不聊生,治安情况糟糕透顶,让人民如何和谐社会中寻梦?要是一片祥和,莺歌燕舞处处歌声,出现了这样的大案要案为什么无动于衷?难道这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大地的丰收而有选择地放任自流,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的大智若愚吗?
难道是以大错弥补小错,越走越远一意孤行地坚持着,越描越黑,越黑越描,让魔爪下逃生的孩子永远生活在噩梦中才是你们的追求?
实在太多的难道困扰着老百姓,期待着云开雾散的到来,抓住那只魔爪迫在眉睫,斩断利益链法律该行动了。菜已经上完了,还在等待什么好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