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走边唱
作者: 风荷清
时间: 201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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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1.0分
1、重温朱晓琳 今天在网上很偶然地看到了朱晓琳的《那一年我十七岁》,便又将我的回忆带到了难忘的高中岁月。 其实,我的嗓子从小便是哑哑的,一点也不像我
1、重温朱晓琳
今天在网上很偶然地看到了朱晓琳的《那一年我十七岁》,便又将我的回忆带到了难忘的高中岁月。
其实,我的嗓子从小便是哑哑的,一点也不像我的姐姐妹妹,姐姐的声音很甜美,但她是那种沉静温婉的女子,从来不会也不肯在外人面前表现自己,于是,她的歌声就只响起在我们姐妹三人的小屋里。那时,我们家是上下两层楼,各有两间房,厨房在另外的一排平房里,父母带着弟弟住在楼上,我们姐妹三人住在楼下,前半间做了书房,后半间摆了两张床,一张是姐姐妹妹共睡的,一张是我的,妈妈说我从小就睡相不好,晚上睡这头,清早起来就在另一头,还要嚷嚷着是谁把我给转了个向。姐姐很懂得照顾妹妹,妹妹也总是寸步不离地跟着姐姐,而我是一个极贪玩也极安静的孩子,要么要外面疯,要么就在家里看书,反正和她俩也没有太多的话说,但我在听姐姐唱歌的时候总是心生羡慕,再加上邻居们一直和父母开玩笑,说是大女儿一看就像个城里人,而二女儿黑黑瘦瘦的,怎么看都像个乡下人,妹妹还太小,对她的评论几近于无。直到我上高三的时候,妹妹念初一,我才在学校的活动中突然发现无论运动场上还是歌舞表演时候她都是主角。只是因为从小就比一般的孩子高出大半个头,她没有机会做演员,只能在幕后伴唱,同样引得人们啧啧称赞。
可我也喜欢唱歌,只是从来没人说我唱得好,但我还是自顾自地陶醉着。有一回在好朋友的家里蹭饭,我不知不觉地唱起了《妈妈的吻》,好朋友的母亲诧异地望着我,赞美说:“哟,伢崽唱歌的声音很像朱晓琳啊,那么甜美。”我简直受宠若惊,对阿姨的好感陡增了几分,直到现在,年近八十的阿姨也许早忘了曾有个朱晓琳,更不会记得对我的溢美之词,但我每次回家,总会去看看她老人家。
朱晓琳的歌声伴着我度过了美好的中学时代。“背着书包穿着那条发白的牛仔裤,装着若无其事地告别,告诉妈妈我想离家出游几天,妈妈笑着对我说,‘别忘了回家的路’。站在门口望了好半天,鼓足勇气走出了家的门,还是回头望了好几眼,毕竟是头次离家出门。噢噢噢噢,那一年我十七岁。”其实那时我还未曾离家出门,但那份好奇与渴盼就在那时种下了根,后来上了大学离开家,已十九岁,好像适应得挺快,想家的感觉在夜凉如水的秋夜里也一样浸入骨髓,但我似乎不曾哭过。是不是被这首歌给提前打过预防针了,也不得而知。
读大学的时候,我有很方便的回家机会,说得具体些,如果想回家,我只要到长途汽车站找到班车就可以免费乘坐了,但我从不曾在中途回过一次家,原因是晕车。晕车的感觉极其痛苦,从南昌到家里要坐九个小时,快到家的那两个小时全在山里簸箕着,我怕极了,以至姐姐在我读大一那年的国庆节里结婚我也不肯回家,只在当时的南昌展览馆买了些小工艺品让班车带回家,家里人也很体谅我,不回就不回吧,真真是太苦了。每逢寒暑假,我一定要坐车的时候,伴我最多的也是朱晓琳的歌,“在梦里,我插上了翅膀,回到了久别的故乡,天苍苍,野茫茫,野茫茫……”,我不敢有太多的身体移动,头一旦放好了位置也不轻易动弹,只有那颗心,在低低地低低吟唱,《梦故乡》是最应景的,还有一首“草青青,水蓝蓝,白云深处是故乡,故乡在江南。不知今宵是何时的云烟,也不知今夕是何夕的睡莲,只愿能化作唐宋诗篇,长眠在你的身边……”《梦江南》无疑也是恰到好处的,我就这么痴痴地望着窗外,歌声在心底泛滥开来,熨贴着我的每一个细胞,让我暂时忘记那无法忍受的汽油味,只在自己的心灵里装着那一份纯真和甜美。后来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一上车,我就把自己整个地装进这两首歌的世界里,在青山绿水间之穿行的车子也成了我诗意的化身,它载着我的灵魂在飞扬。
当然还有《妈妈的吻》,到目前为止,这首歌给了我一个创造奇迹的机会。刚到上海不久,我有一回在家中唱到它,忽然就觉得我能将歌谱写下来,于是我唱一句,写一句,五音不全的我竟写出了它整个的调子,我在电子琴上试弹,感觉也是对的,后来找到了歌谱,发现只少了几个标注在上面的小音符,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儿子还在读小学的时候,暑假里带他去游泳,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他竟然唱起了:“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我惊讶极了,他却望着我极平静地说:“你不是成天哼的嘛,不会也要听会的呀。”
后来很长时间不曾听说过她,也曾在网上查,也没有太多的消息,朱晓琳就这样消失了,只是我不甘心,相信还有很多她的歌迷们一样的不甘心,那就让我遥遥地祝福她吧!
2、心中的玫瑰
很多年前,我就会唱这首歌,但似乎并没有引起我的关注,甚至这么多年来,它已经从我并不太多的歌声里完全消失了。
今天早晨拿起歌本,随意地翻唱,也就唱到了这首,突然就有了强烈的共鸣,那种淡淡的忧伤不知道是不是特别对我此时的味口,我一气唱了好几遍。
“在我心灵的深处,开着一朵玫瑰,我用生命的泉水,把它灌溉栽培。
啊!玫瑰,我心中的玫瑰,但愿你天长地久,永远永远把我伴随。(两遍)
在我忧伤的时候,是你给我安慰,在我欢乐的时候,你使我生活充满光辉。
啊!玫瑰,我心中的玫瑰!但愿你天长地久,永远永远把我伴随。(两遍)”
印象中,这首在我少年时代就学会的歌并没有进驻到我的内心,也许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歌不是太丰富,也许是邻居家的唱机里会反复地播放这首歌,我就这么极其自然地不知不觉地学会了它,熟悉了它的调子和断续的歌词,并没有非常细心地体会过这首歌的内涵,只是伴着曲子咿咿呀呀地唱着罢了,而此刻,这首二三十年前的老歌却像发酵了二三十年的醇酒一般,在心底一遍遍地泛滥开来。
因为它,我又想起了那篇散文《女人的井》,我忽然发现它俩就像是一对双胞胎,在用不同的形式讲述同一个故事,一颗需要被滋润的心,一颗爱伤的心,一个有点忧伤的女人,用她心中的那朵玫瑰或那口井安慰她,滋润她,让她不至于在忧伤中爬不起来。
3、花心
我会唱的几乎无一例外是老歌,这,却是一首不太熟的老歌,我随意地唱了唱简谱,感觉颇有些熟悉,便将歌词配进去唱了起来。
第一次被它吸引纯粹是因为它的歌词。我学中文,爱那些我觉得美的文字,一看见,便不能罢手,《花心》就是。
“花的心,藏在蕊中,空把花期都错过”这第一句,便把我牢牢地定住,以致每次唱这首歌,记住的也只有这一句,不拿着歌本便只能哼哼,再加上本人记性不佳,连这一句也要常常忘记,于是看到了它来总是一遍遍地被感动,这首歌让我感到记性不好其实也是一件好事。哈哈,我常常连题目也忘记,只能在厚厚的歌本中一页页地翻,翻到了就尽兴地唱一次。
我们家的唱歌设备极简陋,因为收入本来就有限,加上我不管钱,学理工的那位对唱歌从来没有任何兴趣,再说我也远没到痴迷的程度,当然不太愿意给我添置设备,我又不懂,只能因陋就简,曾经很长一段时间想要的就是一架小学我们上音乐课时老师用的脚踏风琴。我们家后来有了一架电子琴,超市里最便宜的那种,是在龙阳路的麦德龙买的,这架电子琴还狠狠地刺激了我一回。记得那是个冬天,我们在逛麦德龙的时候来到了电子琴旁,我心血来潮,琴和琴架一起端了回来,心想只要有个声就行,反正也不过是个外行,自我娱乐罢了。回到家,无事翻开前段时间投寄至家中的邮报,我简直要被震晕了,原来这琴和琴架前段时间一直是特价,昨天也还是特价,只要我今天买的一半价格!我瘫坐在沙发上好长时间都想不通。唉,我承认,我一直是个没有经济头脑的人,所以从小尽管数学很棒,但高考时面对着很多人热衷的财经学院,我却是瞧都不瞧一眼,毅然决然地走进了孩子王的大学。
这是题外话。
今天我找出了弃置一旁的电子琴上的话筒,用它唱了《花心》,我把声音压得低低的,就是为了配合这支歌的韵味。说实话,我的嗓子高不成低不就,我唱的时候就把调子放低了,自己感觉还蛮好听,那幽幽的感觉很对味。
“花的心,藏在蕊中,空把花期都错过。你的心,忘了季节,从不轻易让人懂。为何不牵我的手,共听日月唱首歌。黑夜又白昼,黑夜又白昼,人生为欢有几何。
春去又春来,花谢花会再开,只要你愿意,只要你愿意,让梦划向你的心海。(两遍,最后一句再重复一遍)
花瓣泪,飘落风中,虽有悲意也从容。你的泪,晶莹剔透,心中一定还有梦。为何不牵我的手,同看海天成一色。潮起又潮落,潮起又潮落,送走人间许多愁。
春去又春来,花谢花会再开,只要你愿意,只要你愿意,让梦划向你的心海。(两遍,最后一句再重复一遍)”
我陶醉在这歌中,其实是陶醉在这词中。我的话筒时不时地罢工,让我颇扫兴,我忽然想要一个好一点的唱歌设备,我想唱歌。
下周想约个朋友去好乐迪,约不到就自己一个人去吧,其实在家,我也是一个人唱。不过,我觉得还是家中的一个人更加自在,更加陶醉。
4、三毛的初恋
——滚滚红尘和七点钟
如果要说追星,我大概追过罗大佑和齐豫,还有程琳和朱晓琳,其他的就谈不上了。
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弟弟在同学那儿借来一盘带子,里面的歌都和三毛有关,那会儿三毛刚离开这个世界,我几乎看过她所有的文章,喜欢她在情理之中。那盘带子的开头是三毛说的一段话,声音十分甜美,像个小女孩,我很震惊,以为闯到撒哈拉沙漠的奇女子应该是有些男儿豪气的,但那声音却像是从幽远的地方传来的,轻轻的、细细的、甜柔的。我被那声音迷住了,想办法让朋友帮我录下了那盘带子,很长时间,我都听得如痴如醉。那时我一个人住在教学楼的楼梯间里,那房子很小很矮,但有颜色橙黄的地板,在那还不太装修房子的年代里,我觉得自己那七八个平方的小房间温馨极了,虽然有些与世隔绝之感。
那里面的歌现在我还记得的有《滚滚红尘》、《七点钟》、《梦田》,其中我到过的歌厅里我从来没有找到过有《七点钟》——那首像叙事诗一般的歌。
而《滚滚红尘》,是我和朋友们去唱歌时最早得到大家认可的一首歌,他们说,没想到你唱得那么好。也许那天我很投入,也许那天我的状态也调整得不错,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我自己心里很明白,很多时候我都会处于失声状态,一到歌厅那喧嚣的环境中。
这首歌是心的独白,带着些许的哀怨,一个没能成正果却永远也放不下的爱情,一颗永远在惦念着对方的心。唱这首歌和《七点钟》的时候,我都会感觉到自己仿佛穿越到了三毛的初恋,那是一段执着得有些畸形的恋,不过在我看来,初恋的时候多少都会有些畸形,只是有着自闭症的三毛表现得更为明显罢了。这些歌都是在荷西死后出现的,没有了荷西的三毛回到了台湾,她的初恋便又梦幻般的回来了,只是时光已逝,只能追忆,多情的三毛却又深深地陷了进去。我没有去过三毛生活过的任何地方,但是,唱这两首歌的时候我恍然中会觉得自己就是三毛或者是亲眼看着她受煎熬的同情怜惜她的伙伴,在一旁默默地与她一同受着煎熬,那是一种怎样深重而甜蜜的忧伤啊——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地胶着,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终生的所有也不惜换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本应属于你的心,它依然护紧我胸口,为只为那尘世转变的面孔后的翻去复雨手。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现在流行穿越小说,但我想,有哪一部穿越小说会有这段歌词的穿越份量重呢?
这是我最爱的歌——《滚滚红尘》
我说过,我记性不好,根本记不住歌词,但《七点钟》有些例外,这首在歌厅里都不见踪迹《七点钟》却伴着寂寥黯淡的天空和飞驰的列车(我感觉中的歌的背景)幽幽地飘荡在我的脑海。
今生就是那么地开始的,走过操场的青草地,走到你的面前,不能说一句话。拿起钢笔在你的掌心写下七个数字,点一个头,然后狂奔而去,守住电话,就守住度日如年的狂盼,铃声响的时候,自己的声音,那么急迫:“是我,是我,是我,七点钟,你说七点钟。好好好,我一定早点到。”明明站在你的面前,还是害怕这是一场梦。是真,是幻,是梦,车厢里面对面坐着,你的眼底,一个惊慌少女的倒影,火车一直往前去啊,我不愿意下车,不管它要带我到什么地方,我的车站,在你身旁,就在你的身旁,是我在你的身旁。(歌名:七点钟歌手:齐豫 谱曲:李宗盛)
说实话,我一直唱不好这首歌,嗬嗬,这可是“长短句”啊,而且是绝对叙事的长短句。我佩服齐豫会想着要把它谱成歌,更佩服李宗盛能把它谱得那么有声有色。那是一个被情所迷的少女,如飞蛾扑火般去追逐她的爱情,不顾一切要把自己的所有都交给她所爱的那个人。“度日如年的狂盼”,“不管它要带我到什么地方,我的车站,在你身旁……”真是情何以堪啊!今天到网上去找这首歌听,偶然看到三毛为它写的序言,
“ 七 点 钟Seven O\\\\\\\'Clock
写到初恋,那幅灰暗厚重的幔子呼一下被刮去,爱的风雨如此欢畅强烈的向我吹拂过来。直到这一刻,生命才显出了意义和一切复杂的滋味。
看到当时的实景——七点钟,‘你说七点钟?好、好、好、我一定早点到……’看见那个急迫的女孩,我禁不住大笑起来——准时到就好了,早点去有什么用? 初次约会在开往淡水的夜车上,那是一场旅程的开始,而我,就一直没有下过火车。”
当看到她说:“看见那个急迫的女孩,我禁不住大笑起来——准时到就好了,早点去有什么用?”我的心中有一些释然,时间毕竟能消磨一切啊,从荷西身边走来的三毛毕竟也经历了一段美好踏实的恋情,能笑对自己的初恋了,可是还没回过神来,又看到“初次约会在开往淡水的夜车上,那是一场旅程的开始,而我,就一直没有下过火车。”突然间就悲从中来,一种想哭的感觉充盈着我的胸膛,让我心悸,是啊,三毛活得太苦了,只因为该放手的时候不懂得放手,当然,有些时候,她也会暂时忘记了一会儿,没办法,她也得活啊。
这又让我想起曾看过马中欣写三毛的一本书,里面提到三毛的丈夫荷西是否确有其人,有人提出过质疑,曾让我迷惑了好一阵子,也恐怖了好一阵子,三毛的生活是一个迷,就像她笔下的那些奇闻逸事,亦真亦幻。唯有她的初恋,却真实得叫人心痛不已。
不管别人怎么评价三毛,我还是愿意去喜欢她,喜欢她的经历,喜欢她的苦难,喜欢她的执着,也喜欢她“花草月亮淡淡的哀愁之外,又加上一大把黄沙。”(李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