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
作者: 秦力
时间: 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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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1.0分
1.【足下的来源】 近读民国小说,“足下”之称频频人目,何以尊称平辈人为“足下?”翻阅《左传》、《异苑》后才弄明白: 春秋时晋文公流亡国外十九年,备
1.【足下的来源】
近读民国小说,“足下”之称频频人目,何以尊称平辈人为“足下?”翻阅《左传》、《异苑》后才弄明白:
春秋时晋文公流亡国外十九年,备尝艰辛。在逆境中,介子推含辛茹苦,跟随文公舍身相助,立了很大的功劳。后来,在秦国的帮助下,晋文公才回到晋国继位。可文公在赏赐随从臣属时,偏偏忘记了介子推。介子推毫不称功,遂隐居在现在山西省介休东南山中。文公发觉后欲召不得,便烧山求出,谁知介子推竟被抱树烧死。
晋文公非常悲痛,抚摸着那棵烧焦的大树哀叹不已。并命人伐掉大树,用其心木做成木屐,经常穿在自己的脚上,每当想起介子推时,便低头看着木屐说“悲乎!足下”。
“足下”之称来源于此,和寒食节由来本于一事,知“寒食”而不晓“足下”,是心粗的缘故。
2.【我国城市的演变】
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发展,城市从村落中逐渐分离出来,由于交通、供水、防御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早期城市多靠山面水,如沣、镐等城市即是。
先秦时期,城市主要分布在黄河中下游和淮河流域,当时最大工商业城市是齐国的临淄,这个城市有七万户,二十万人,每逢集日,大街上摩肩击轂,挥汗成雨,极其繁华。
秦代,手工业和商业活跃,除咸阳外,又出现了南海、会稽、琅琊等一批海上贸易城市。汉初,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很快,城镇数量增加,据估计有七百个左右,比秦代增加了一倍多。
汉代后期,外戚、宦官交替专权,朝中政治腐败,加之水蝗灾害频繁,人民苦不堪言,张角首倡,黄巾烽火燃遍全国,使中小城市遭到破坏,数量锐减,规模大不如前。
魏晋南北朝时期,经济重心南移,以丝织业为主的成都等经济中心迅速崛起,大城市不断涌现,如魏蜀吴三国首都,即是政治中心,又是工商业集中的经济中心。
隋唐时代,大运河开通,经济重心继续向长江及运河两岸转移,淮安、扬州、苏州、杭州成为四大都市的同时,两岸农村也出现了一批小城镇。
宋元时期,城市里勾栏瓦肆之类的文化娱乐场所遍布,市民文化繁荣,从此,城市成为它所辐射区域的文化中心。
明代,资本主义工商业萌芽,全国除一百多个大中城市外,还有小城镇二千多个,农村集镇约七千个。
清末民国初年,由于内战和列强人侵,大多数城市衰落,有的小城镇完全消失,沿海一些明代所设的卫、所竟成了无人之地。
民国三十六年,全国五万人以上的城镇仅有一百六十八个。
一九四九年到一九六一年城镇持续发展,一九六二年到文革结束,城镇数量徘徊不前,一九七六年底仅有一百八十八个城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城镇空前发展,乡村工业化成为城市化的前奏,小城镇建设不断发展。一些地方纷纷改县设市,但所设之市地域没变,人口没变,市与上下的行政关系也无实质改变。随着改革开放不断发展市建设肯定会越来越兴旺。
3.【《天仙配》与董永行孝】
黄梅戏《天仙配》的流行,使董永和七仙女的爱情故事家喻户晓。其实董永还是一位大大的孝子呢。
汉朝刘向《孝子传》里就记载有董永行孝的事迹,可惜语焉不详。
东晋干宝的《搜神记》却详细记载了董永行孝得到好报的事,其文大意如下:
汉朝董永“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董永的主人受到感动,便给董永一万钱。董永三年守丧期满,“欲报还主人,供其奴职”,途中见一位妙用女子,便结为夫妻,一同去见主人,主人让女子织绢百匹赎董永奴身,于是该女子十日内织完,出门后对董永说:我是天上的织女,因为你行孝感动了天帝,天帝命我帮助你偿清债务,说完便凌空而去。
这则优美的故事,通过董永行孝得到好报的叙述反映了当时人们的道德观念,宣扬的是孝道这种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后世的好事者们,却把董永行孝演绎成优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天仙配》,这与干宝的本意可以说是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了。
4.【相思树】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说起相思树来,还有一段坚贞不渝的爱情故事呢。
据《列异传》、《搜神记》等书记载:
战国末年,宋康王夺去了近臣韩赁的妻子何氏,并囚禁了韩赁,让韩赁服苦刑,韩赁愤而自杀。何氏听说后也坠台而亡。留下遗言“愿以尸骨赐赁合葬。”
宋康王不听,将二人分别埋葬,并说:“你们夫妇这么恩爱,如果能使墓冢合二为一,那我就不会阻止了。”谁知埋后仅一天功夫,两个墓冢顶端各长出一棵大梓木,不几天便长得有一抱多粗。两棵树还“屈体相就,根交于下,枝错于上。又有鸳鸯雌雄各一,恒栖树上。晨夕不去,交颈悲鸣,声音感人。”
宋国人看到这种情景,深为韩赁夫妇坚贞爱情所感动,便把这两棵大树命名为相思树。
5.【匙勺、刀叉和筷子】
众所周知,现代西方人用餐多用勺子和刀叉;中国人用餐则多用筷子。其实中国人用刀叉、勺子进餐的历史才源远流长呢!
从考古方面看,在商周文化遗存中就发掘出土有刀叉和勺子,甚至在仰韶文化和二里头文化遗存中也发现了玉制、骨制或陶制的的刀叉和勺子,可见,国人使用刀叉的历史最迟当在五六千年以前。
从西周到战国,国人吃饭则多用手抓,手抓饭饭前必须洗手,自然形成了特别重要的“盥洗之礼”,盘子是那时人们洗手的用具,所以贵族墓葬里都陪葬着各种各样的盘子。《礼记·曲礼上》也记载:“饭黍毋以箸。”是说吃黄米饭不用筷子;该书还记载:“共饭不泽手”是说供席上的供饭吃的时候用手抓。
那么先秦时期有没有筷子呢?回答是有的,据《史记》载:“犀玉之器,象箸而羹”是说商纣王时筷子是用来夹汤菜的工具。从文字学角度分析,“箸”字汉代才有,从竹,表其原料,从者,即煮的初字。从“箸”字取名可以看出当时就是用竹制小棍从煮锅中夹取菜肴。这和那时人们的生活习惯密切相关,先秦时,人们除了生吃蔬菜外,大多煮食,沸汤中取食蔬菜自然不能用手,用匙勺也不方便,只好用箸,即筷子来夹菜,吃黄米饭还是要靠手抓来送进嘴里。
《左传·宣公四年》记载:楚人献鼋于郑灵公,郑大夫子公“食指”动,子公便说:“食指动,表示我马上要吃到美味了。谁料这话很快传到了郑灵公耳中,他为了教训嘴馋的子公,在和贵族们举行宴会时,故意不给子公分鼋羹,子公大怒,立即“染指于鼎,尝之而出”。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春秋时代在上流社会的宴会中,人们主要还是用手进食的,我理解是这样的:那时人们吃羹饭类用手,吃大块肉用刀叉,喝汤用匙,煮菜类则是用筷子夹出。
那么,从什么时候起,国人才普遍用筷子既夹菜又拨米饭又挑面条的呢?我以为是在汉代。因为用筷子直接吃饭,必须有轻巧的碗与之配套,而商周以前的食用器具十分笨重,用一只手很难端动,所以一只手专来握筷就实现不了。就是个别体积较小的食器也是摆在案几上用来装肉食的,无柄可握,自然无法端在手中。到了西汉初年,才出现了圆足的平底小碗,这种碗和筷子配合吃饭,才成为简便易行的了。从湖南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成套漆制耳杯和漆箸来看,那时进餐无论饭菜都用筷子则是确定无疑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