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腔》到《尘埃落定》 ——谈傻子情结
作者: 易水犹寒
时间: 2013-11-24
阅读: 75次
点赞: 5个
评分: 5.0分
每一个聪明的人都希望某些时候自己是一个傻子。因为在喧嚣的尘世中,聪明的人总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不公正,受到各种各样的委屈,而一旦把自己标榜为傻子,这些问题便迎刃
每一个聪明的人都希望某些时候自己是一个傻子。因为在喧嚣的尘世中,聪明的人总会遭遇各种各样的不公正,受到各种各样的委屈,而一旦把自己标榜为傻子,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了。相对而言,傻子是幸福的,因为傻子的傻,因为傻子的天真,也就少了许多人事的纷扰。而作为一名正常人,我们必须遵守社会既定的一切游戏规则,一不小心就可能踩到某个地雷,触碰某条高压线,结果往往是让人痛心的。
相对于傻子来说,所有不傻的人都可以归于聪明人的范畴。傻子做错了事,便可堂而皇之的说自己是傻子而得到原谅。聪明人做错了事情则必须承担因为做错事而带来的结果。我看过一些书籍,书看得越多,就越觉得傻子可爱,有时候竟也希望自己能是个傻子。我知道这样的想法比较奇怪,但这的确是我读了一些书而悟出的道理。比较有代表性的书籍,就是最近一段时间读的这两本——《秦腔》和《尘埃落定》。
1、《秦腔》主人公之张引生
“要我说,我最喜欢的女人还是白雪”全书开篇就是这样的一句话,而整本书正是围绕着这句话来写的。通过这样的一条线索,展开了关于“清风街”的整个故事。而说这句话的不是别人,正是本书的主人公张引生。
张引生在全书中是以傻子的形象出现的。正是通过傻子的视角,把人情冷暖,把所有聪明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想说而不敢说的话表现出来。在清风街,谁都知道引生是个傻子,从引生偷了白雪内衣开始,傻子对白雪的单相思也就真正众所周知了。若说夏风(白雪的未婚夫,后来的丈夫)和白雪的恋爱是肉体的,那么引生对白雪的恋爱则是精神上的。建立在肉体上的恋爱总是不能长久,而建立在精神上的恋爱却可以长长久久。
夏风喜欢白雪吗?文中没有太多的笔墨进行描述。夏风和白雪的恋爱从一开始就显得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没有人怀疑过,大家都觉得夏风和白雪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谁要是怀疑这样的婚姻,那么谁就会被认为是“傻子”或者脑子有毛病。但就是这样一段被众人称道的婚姻,在最后也出现了裂痕,闹到了离婚的地步。贾平凹用诙谐的手法来写清风街的这一群人,夏风、白雪和引生无疑是众多人物中最有代表性的仨人。贾平凹的笔法即传统又现代,赋予这样一段恋情的结果是,夏风与白雪生下的孩子是个没屁眼的货,夏风也在经历了和白雪的重重矛盾后离开了清风街。全书的结局同样用了一句傻子的话,“从那以后,我就一直盼着夏风回来。”
不得不说,傻子虽然傻,但傻子很善良。张引生虽然垂涎白雪的美,甚至经常猥琐地躲在角落里意淫,但傻子终是希望白雪幸福的。这也是为什么夏风走后,傻子盼望着夏风回来。这个让傻子讨厌的、夺走了傻子最爱的人,却成了最后傻子盼望他回来的人。这足以说明傻子的善良了。
每一部作品中都能找到作者的影子,我在看《秦腔》时候,想的最多的就是夏风和傻子。其实夏风和傻子就是作者的两个面,就像一个正面的人也有邪恶的时候。很多时候,我们以正面示人,却把猥琐和邪恶的一面隐藏起来,只有在无人的角落或深夜才会悄悄释放。我读书的时候就在想,夏风其实就是作者的正面,而张引生就是作者的侧影。他们同样喜欢白雪,一个得到了白雪的肉体,一个却在灵魂上苦苦爱恋着。将夏风与张引生合二为一,才是本书的男一号。这样他们与女一号白雪之间的一切都显得顺理成章了。
通过这样的两个人,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对人性的深刻剖析,就像拿着一把手术刀自我解剖一样。一面将美好的一切面向世人,一面也将美好背后的鲜血呈现出来。夏风是一名作家,是一名知名的作家,读到这里,我便会情不自禁的想到作者本人。而全文通过傻子张引生的视角,张引生的行踪进行描述,我不得不说,傻子是另一个层面的作者了。
当然傻子除了表现出对白雪执着的爱以外,也表现出对于老村长夏天义的忠诚。而同样对于夏天义忠诚的还有哑巴和狗。正常人对于人的忠诚都是体现在利益的基础上的,而傻子对于夏天义的忠诚却不是,他的忠诚就像夏天义养的狗一样,是不求回报的。“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张引生对夏天义的忠诚就是这样的一种忠诚。
傻子对于爱情是执着的,对于工作是忠诚的,对于生活是积极的。对于爱情至始至终,因为曾经亵渎了圣洁的白雪,傻子甚至自宫以惩戒自己。对于工作的忠诚体现在他跟着夏天义一起淤地,起早贪黑,直到夏天义最后被埋没在河滩地上,傻子也从没想过退出。对于生活是积极的,文中有一个起红薯的细节,红薯从窖子里起出来,由于时间长了,一部分红薯生了烂疮,而引生却先吃好的,再吃生烂疮的。邻居笑话傻子说,生了烂疮的不先吃掉,先吃完好的,真是傻子。傻子的话却很值得我们深思,他说,先吃生烂疮的,那么等吃到完好的时候,完好的红薯也就生了烂疮。这何尝不是一种人生的智慧呢?换位思考一下,会觉得傻子说的非常在理。
这就是《秦腔》里的傻子,这就是张引生,这就是贾平凹笔下的另一面自己,这就是贾平凹的傻子情结。
2、《尘埃落定》之麦其土司的傻儿子
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通过我(麦其土司的傻儿子)的所见所闻所想所思来展开整个故事。我的成长史,就是麦其家族的发展史,从幼年到成年到死亡,伴随着整个麦其家族的命运盛衰。土司,就是一个地方的首领,土皇帝。文章充满了权力之争,在改革与变化的历史洪流中奔波前行。所幸我是个傻子,所以总能在一次次的变动中全身而退,并因为这种傻,使我有了不一样的收获。
我是个傻子,所以受到家庭成员的庇护,受到大家的喜欢。我的哥哥,也就是麦其土司的继承人,也同样喜欢我,因为我的傻,对他不构成继任者的威胁。而因为我的傻,许多事情做起来也就得心应手,许多常人没法做的事情,我却可以去做,不管对错,都不会受到非议。做对了,人们会说是我的幸运,做错了,人们会说,不过是个傻子,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就在大家的这种公认中成长,并不断地走得更远。
因为我的傻,我可以毫无顾忌的和侍女桑吉卓玛睡在一起,桑吉卓玛就成了我的性启蒙老师。因为我的傻,我可以和小家奴打成一片,行刑人小尔依和仆从索郎泽郎成了我的好朋友。成人以后,我受命巡视麦其土司的领地,也就结识了瘸腿但无比能干的管家。在教派之争中,我最终收获新朋友,也就是后来麦其家的书记官翁波意西。
麦其土司因为种植鸦片空前强大,后来鸦片被其他土司效仿种植,我歪打正着地建议老土司种植小麦,正好吻合了老土司的想法,使得我在决策上超越了聪明的麦其土司接班人,也就是我的哥哥。又在后来的几次小事中,我都站在了幸运之神这边。我在边界储藏粮食,我用粮食换取了最漂亮的女人,也就是唯一女土司的女儿塔娜。又因为粮食,我和拉雪巴土司成了好朋友。后来,我在边界建立市场,市场空前繁荣,国共内战爆发,当年建议麦其土司种植鸦片的黄特派员也投靠了我的麾下。而我聪明的哥哥,麦其土司的接班人,却在边界与汪波土司大动干戈,损兵折将。从此,我因为巨大的成就重新引起了我的哥哥,麦其土司的接班人的怀疑。
在麦其土司快要逊位的时候,我的哥哥,也就是麦其土司接班人睡了我的女人,睡了女土司的女儿,也就是塔娜。我内心疼痛无比,但却又不能做什么。因为我是傻子,我不能与聪明的哥哥抗争,不能与麦其土司的继承人抗争。当哥哥说他睡了我的女人的时候,我只能装作没事。
不争也是一种争,这就是傻子的哲学。正因为我的这份傻,所以我集结了麦其土司辖区内众多优秀的人才。我建立市场,广结善缘,甚至常到自己仇人的店铺里喝酒,而不把仇人杀死。以致于我赢得众多人的拥戴,有人说我是土司的土司。我的号召力确实超过了任何一个土司。但我始终不是土司。
我把妓女引进了市场,我让心怀不轨的土司们染上梅毒。我虽然是一个傻子,但却做出了许多聪明人没能做成的事情。我捐钱给叔叔买飞机抗日,我让照相在土司的领地流行,我让整个土司领地空前的繁荣和发展。所以,翁波意西愿意跟随我,所以,黄特派员愿意跟随我,所以,坡子管家、桑吉卓玛、索郎泽郎、小尔依等一大班人愿意跟随我。我甚至和国民党溃军和谐相处,我给他们粮食,为他们提供栖身之所。大家都说我是好心的傻子。
在我身上,在一个傻子身上,才真正体现了什么是大智若愚。许多时候,麦其土司会问我,你真是一个傻子吗?我的女人塔娜也会问我,你真是一个傻子吗?可是在众多的考验面前,我的确是一个傻子。其实,我这个傻子,只是太会装聋作哑而已。
阿来的笔下,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别样的傻子。傻子的不争,傻子的大智若愚都体现的淋漓尽致。阿来在给我们展现了一场宏达的土司领地革命后,也给我们道出了傻的精髓。我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更多的体现的是一种道家的哲学观:无为而治。正所谓,水利万物而不争。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这个傻子,表现出来的就是这种哲学思想。这也就是作家阿来的傻子情结吧。
3、从《秦腔》到《尘埃落定》
其实,从时间上考证,《尘埃落定》要在《秦腔》之前完稿出版,之所以把两部作品放到一起来写,就是因为两部作品同涉傻子,两位作家都有自己的傻子情结。因为就我的阅读顺序而言,也是先看《秦腔》后看《尘埃落定》的。我不知道贾平凹先生有没有受到阿来的影响,但我觉得这两部小说之间是有共通之处的。很明显的就是两部小说都以第一人称叙述,另外,两部小说的主人公都是一名傻子。在写作技法上,都是通过傻子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来表述作者想要表述的东西。
每个聪明人都希望某些时候自己是一个傻子,每个作家也都有自己的傻子情结。不仅仅是作家,甚至导演,演员和普通人都会或多或少的有点傻子情结,当然这些人里面也包括我。电影《阿甘正传》、电视剧《士兵突击》都是讲述“傻子”的故事,汤姆汉克斯和王宝强也因饰演“傻子”而深入人心。傻子是一定程度上的智者,他们在许多事上的坚持是常人难以做到的。正因为他们的坚持,他们的积极向上,才使得很多困难的,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完成了。使得许多常人认为没有意义的事情变得有意义了。
有时候,我也希望是个傻子,因为傻子不用考虑那么多问题。有人羡慕过猪,因为吃完睡,睡完吃,不需要考虑“粮食”。我曾经写过一篇小说叫《我是个傻子》,当然这是在读《秦腔》和《尘埃落定》之前,所以,我说自己是有傻子情结的。在社会压力越大的时候,就会有越多的人羡慕傻子。因为傻子虽然傻,身上却有我们不一定不具备的东西,比如说恒心,比如说勇气,比如说执着,比如说善良,比如说与世无争。傻子看似是傻子,有些时候,傻子很可能是大智若愚的表现。所以,我们不能小瞧傻子,我们更多的时候甚至应该学习傻子,学习傻子身上我们不具备的这些特质。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傻子”,每一个傻子都是一个“传奇”。这个傻子可能是现实中我们没法做到的,也可能是我们想要做到的,但归根结底,我们都希望自己是个“傻子”。因为相比于傻子的众多优秀品质,或许我们才是真正的傻子。傻子有时候并不傻,而聪明的人却会常常犯傻。也许有时候,我们这些自认为聪明的人才是傻子眼里的“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