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呵护这种善行
作者: 春雨阳光
时间: 201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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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5.0分
10月30日东南网发表了作者涂传之、谢明飞的文章《16岁少女骗倒4省10余派出所苦肉戏骗民警解囊相助》,然后,这篇文章被全国各地网站转载,比如凤凰网的转载标
10月30日东南网发表了作者涂传之、谢明飞的文章《16岁少女骗倒4省10余派出所苦肉戏骗民警解囊相助》,然后,这篇文章被全国各地网站转载,比如凤凰网的转载标题是《16岁流浪少女苦肉计专骗警察:浙江最大方广东最小气》。从各种标题来看,转载网站表现出的事件态度不一,转载目的也不一致。但是,看完全文,我不得不被新闻中那些被忽悠的警察们感动,不得不向他们致敬。
在一条生命遭遇困难处境的时候,他们首先考虑的不是被骗,而是对困难中的生命第一时间伸出了援助之手,他们把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放在了个人的利益之上,放在了钱的上面,这种思想和行为正是我们今天的社会需要的,在警察群里出现了这样甘愿被生命“忽悠”的人性关怀,这是值得我们敬重的。
我们都不会忘记一个曾经写入课本的故事——《狼来了》。故事中的小孩与这则新闻中的女孩非常相似,她们都是孩子,都不懂事,都有着人性中的一些坏东西。可是,新闻中的女孩是幸运的,她没有挨饿,她没有遭受到人身的伤害,没有沦落到悲惨的境地,就是因为她遇到了一群甘愿被她忽悠的傻警察。而故事中的小男孩是悲剧的,他只忽悠了当地的大人们两次,第三次狼真的来了时,他就没有再得到帮助,他的许多羊就被狼咬死了。放羊男孩的遭遇,就是他遇上了一群不愿意被忽悠的人。
我敬重这群被忽悠了的警察,是因为新闻事件中的女孩确实需要帮助,她确实是一个不幸者,确实是一个缺少着关爱的孩子,是一个灵魂正在走向扭曲的可怜的孩子!虽然她有着让人憎恶的恶习和坏心眼。她很聪明,她知道找警察,她知道找没有救助站的地方的警察,她知道哪些地方的警察好骗,容易实现她的欺骗目的,她的这种聪明确实让人厌恶。可是,她是孩子,她因为错误的行为和家庭的遭遇造成了她的流浪生活,我们不能因为厌恶她的行为就不给予救助。
从新闻披露的女孩经历和话语来看,这个小女孩离家流浪在外,她确实需要经济上的救助,虽然她以欺骗谋生,以欺骗成功为乐事,让人恨。如果,没有一个警察被“骗”住,我们可以猜想这个小女孩会落到什么地步,这个生命在她的愚蠢行为里将会遭受怎样的摧残。这样离家出走的未成年生命落到悲惨地步的案例不少,甚至生命消失的案例也不少。就是这些甘愿被骗的警察们的善良,让这个十六岁女孩没有遭受身心的摧残,没有让这条生命消失,从而留住了这条生命被继续教育和挽救的机会。
我敬重这群被忽悠的警察,是因为我们的社会里,我们的生命里需要这样温暖的行为。这群警察的善行,是生命的保护伞,当生命遭受灾难的时候,需要这种善行给予生命以救助的力量。
贵州省毕节五个男孩死在垃圾箱内的悲剧,我们没法忘记。如果这五个孩子知道“忽悠”,如果那时有人像小女孩遇到的这群“傻”警察一样愿意被“忽悠”,这五个不幸的孩子不至于死亡。只要他们的生命还在,只要给予他们的关爱还在,我们就有理由相信,这五个孩子会成为社会的有用之人,遗憾的就是,他们没有新闻中这个女孩这样的好运。
我们的社会经历了彭宇事件,经历了小悦悦事件,一件又一件的这类事情,让我们的不少人面对生命危难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犹豫、恐惧、漠然、躲避,我们每个人都已经感受到了面对生命冷漠的寒冷和可怕。摔倒老人哀求救助的凄凉,一边救人一边让人拍照留证的无奈,无不让我们感受到了寒风的阵阵刺骨。怎样让我们社会的人情暖起来,怎样让我们的人心暖起来,让我们的善良人性茂盛起来,这群被小女孩忽悠的警察们用行动做了榜样。
关爱生命,不让生命遭受蹂躏和扼杀,这是我向这群警察致敬的重要原因。新闻中这条生命是一条扭曲的生命,它可以成为有益于社会的生命,也可以成为危害社会的生命,在十六岁这个生命的关键时刻,被忽悠的警察中有人开始了对小女孩思想和谋生途径上的救助。警察的细心识破了小女孩的骗局,识破了她的苦肉计,终止了她罪恶思想的漫延,终止了她罪恶行为的继续,为挽救这个女孩走出了重要的一步。怎样救助这条扭曲的生命,成为了一个难题,但是,警察们没有放弃,他们勇敢地挑起了这个他们职业以外的任务。
王世恒警察给了小女孩两个选择:“去救助站,回江苏老家;或者不再行骗,做一份他介绍的工作。”虽然我们还不能确定小女孩就能改好,虽然我们还不能确定小女孩以后不再行骗,但是,我们看到了小女孩思想的波动:“从没见过这么傻的警察,也从没见过这么好的。”小女孩从玩世不恭、自鸣得意中已经在苏醒;“这可能是老天给我的提示吧,是我爸爸在另一个世界劝我,该停下来了。”小女孩是知道善恶的,是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小女孩选择了王警察给她介绍的酒店服务员的工作,面对记者的采访,小女孩表露的心声是“我真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下来”,她两次请求记者,“如果我坚持了一个月,下个月你们再来看我好不好?我请你们吃饭。”小女孩是需要真正的关心和教育的,只要真爱的温暖在,小女孩是能成为一个守法的能通过劳动谋生的公民的。从新闻中我们看到,社会爱心人士们加入到了对小女孩的救助中,这是非常可喜的,这是小女孩的幸运。同时,我们也应该意识到,从思想和人生观生上救助这个女孩,还有一段路要走,这条路有可能还很长。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让我们向被小女孩欺骗第一个“上当”的警察致敬,让我们向被小女孩骗“上当”的一个又一个警察致敬,让我们向对小女孩伸出援助之手的警察致敬,让我们向识破小女孩骗局的警察致敬,让我们向从思想和人生观上给予小女孩救助的警察和社会人士致敬!对新闻中这样的问题孩子,我们要救助,更要从思想上给予救助。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警察和社会好人的帮助下,这个小女孩一定能认识到她十八岁以后的行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这则新闻在全国引起的反响是巨大的,把标题“16岁少女骗倒4省10余派出所苦肉戏骗民警解囊相助”输入百度,只是这个标题就占了百度47个页面,一个页面十条,同标题转载就接近了470个网站。我们再输入新闻内容,就会发现改变标题转载该则新闻的更多。有点遗憾的是,这些新闻拟写者和转载者在文字的运用上,并没有注意保护这群警察的善行。
我们先看新闻的发源地东南网对这则新闻的文字处理,紧接电头的导语文字是:“浙江警察最大方,一甩就是七八百;福建警察少一些,送钱也有四五百;广东警察最小气,报警就送救助站。”这段对比文字,放在新闻的最开头,用意是什么?是调侃警察?是批评讽刺警察?有一个网友的评论是:“那么多警察竟玩不过一16岁少女,是少女太有才还是警察太无知?”不管新闻采写者的用意是什么,起码这样的文字安排,对这个事件中的警察们的善行没有起到保护和宣传作用,起码是一种伤害。网友的评论更直接,他的评论更让人心寒,让人心痛。我仿佛看到一个不行善者拿起凶恶的语言之刀理直气壮地砍向了行善者。这正应了一种说法,不作为者无罪,作为者却处处受到刁难;不作为者成了正义的化身,成了正确的“指南”,而行善者却成了被教训的孩子。我们痛恨面对生命灾难的冷漠,但是,我们却没有去思考在这种冷漠之风的形成中,我们的舆论者起到的负面作用。我没有办法去调查,当那些对小女孩施行了救助行为的警察,他们看到这则新闻开篇的这段文字时会是什么感受;我作为一个读者,作为一个家长,作为一个教师,我看了觉得有点心冷。
相信我们的警察们不会受这些舆论的左右。贵州毕节五个男孩死亡事件出现后,毕节地方受到的指责不少,我敢说,如果这个小女孩以求助方式欺骗警察时,如果警察们不给予救助,他们同样会受到“正义”舆论者们的谴责;如今,他们救助的事情出来了,他们又受到一些所谓的“智者”的指责。
报道新闻的拟写,应该有助于社会正气的伸张和形成,这则新闻的文字安排应该以宣扬警察们的善行为核心。很遗憾的是,新闻不是这样。我们再看转载新闻的标题:凤凰网的标题直接从导语内容改写而来,同样表达出了新闻拟写者一样的宣传心思:《16岁流浪少女苦肉计专骗警察:浙江最大方广东最小气》。这是非常不舒服的宣传标题。
其他一些转载新闻的标题是:《16岁少女专挑警察行骗自称忽悠过上百个派出所》,《浙江警察最大方:16岁少女苦肉计专骗民警》《16岁少女骗倒4省10余派出所》《“忽悠”少女近2年来“忽悠”多省警察解囊吃喝玩乐》《16岁少女诈骗4省10余派出所总结忽悠心得》《16岁少女骗倒4省10余派出所拿钱挥霍》……
这些标题中,我们看不到一则新闻标题语言是对警察们善行的肯定,看不到一则新闻标题的语言是对这个不幸的问题女孩的同情和关爱。这样的新闻文字,传遍整个中国甚至国际社会,要形成的一种思想观念是什么?是要所有的人像警察一样关爱救助不幸的生命,还是在责骂这些警察们不能识破骗局?特别是把几地警察对比,不看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境,究竟是什么用意?挑拨?新闻拟写者要通过这则新闻形成一种什么样的社会风气?彭宇事件,小悦悦事件,传播之后带来的人心结果是什么?与新闻拟写者和宣传者没有关系吗?
我想到了媒体报道的一些事件:有人跑上高楼要跳楼,楼下的围观者不是担心,不是同情,而是起哄。看到上面的新闻语言和标题语言,我想到了这种场景,我们的媒体在鞭挞这种围观者的冷漠,可我们的媒体怎么也成了这样冷漠的围观者呢?
弘扬社会正气,保护社会善行,我们的舆论平台要用心啊,要用心维护这种难得的群体善行,这种难得的职业善行,而不是伤害。新闻事件中的各地警察,不管是把小女孩送救助站的,还是给小女孩钱的,起码都起到了保护小女孩生命安全的作用,他们的行为都应该得到尊重。至于救助的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科学,是否能帮助小女孩从根本上做“好人”,看了新闻我们就知道,在当时的情况下他们根本没法判断和取舍行为的方式,正因为他们没法取舍,所以小女孩才选择了这些地方的警察行骗。放到当时的情景下去考虑警察们的不同行为,我们就会发现,也许那是他们当时能帮助小女孩的唯一最好的方法。我们为什么要去指责警察们的方式呢?即使方式不是最好的最恰当的,那也是私下反思总结的问题,值得被放到舆论媒体上去针砭讨伐吗?难道我们的新闻媒体可以为了吸取眼球而不顾新闻带来的社会伤害?看到新闻媒体这样的表述文字,不知道还有几个警察愿意再像救助小女孩一样救助其他的流浪孩子!遗憾的是,小女孩的养父不在了,如果他知道他的女儿得到这么多人的帮助,我们相信这位父亲会感动的。
我们的社会个体,也要积极参与到对善行的保护中来。落水被救后,昂首挺胸而去,对救援者视而不见,以后落水还有谁愿意去救?一个老人倒地被救,一个人被车撞后肇事者逃逸后来者伸手相救,被救者的家属一口咬定救助者就是肇事者,这样的个体行为出现越多,对善行的伤害就越大,还有谁敢去救助?法律还有疑罪从无的规定,拿不出救助者就是肇事者的证据,为什么不放手呢?这样的放手,吃亏的是钱,可是赢得的将是更多救助行为的涌现。有点遗憾的是,我们的法律部门,我们的一些被救者并没有这样做。一些施救者因为救人惹官司的案例在网络上频传,传播的结果就是见死不救行为的盛行。是呀,因为救人,不仅自己吃官司,还把家人拖累了,谁愿意再干这样的“傻事”?被救者生还了,救援者死亡了,被救者家庭冷漠对待死亡者,还有谁再敢跳水救人?被救者,被救者的家庭,积极表现出对救援者的感恩,这是给予社会救助风气形成的一种力量。遗憾的是,一些被救者家庭,怕花钱,躲了,跑了,藏了。
保护善行,我们的国家法律应该跟上,我们的政府应该跟上,就是建立救助基金。我们走进百度,不难看到这样的说法,被救者面对救援者的残疾和死亡,应该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等,援用的依据就是谁受益谁负担,这是多么没有人情味的冷血说法啊!这样的说法带来的结果是,被救者畏惧了,因为这种经济承担不是一元两元钱的事情,不能因为自己遇难被救让家庭陷入经济灾难中吧?对有钱人,这种承担没有关系,对普通家庭,这种承担是又一种灾难。救人者残了或者死了,就这么白白地残了死了,就忍着家庭遭受的灾难得不到一点补偿,这也是不公平。正是因为法律和政府在这些方面的不作为,让本来是好事的救助行为的双方却成了“仇人”似的,本来应该从此亲密来往的两个家庭却成了冤家。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是,一般的普通家庭,有几个家庭承担得起这种“伤残”和“死亡”赔偿?这种矛盾对善行也是一种极大的伤害,而解决这种矛盾的唯一大路,就是政府出面,组织社会力量建立起救助基金机构,专门针对善行和善行带来的身体和生命恶果给予褒奖和救助,消除被救者因为被救而家庭陷入的经济灾难,消除被救者和救援者之间的矛盾。
“忽悠”事件中的警察们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我们的社会从舆论媒体到社会成员,到政府,都应该对社会表现出的善行进行呵护,而不是自以为是地当“智者”,当“导师”,到处去横加指责,横加嘲讽。只有用心发现善行,用心呵护善行,我们的社会才会走出“生命冷漠”的笼罩,走入生命幸福的春天。
201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