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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项链

作者: connie0357 时间: 2011-04-13 阅读: 979次 点赞: 79个 评分: 2.0分

1  小红第一次穿着制药厂的白衣白帽,出现在车间里。她第一感觉是很有趣,同样的衣服,不同的人能穿出不同的效果。有人穿了像医生,有人穿了像厨师,还有人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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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红第一次穿着制药厂的白衣白帽,出现在车间里。她第一感觉是很有趣,同样的衣服,不同的人能穿出不同的效果。有人穿了像医生,有人穿了像厨师,还有人穿了像屠夫,娇小玲珑的小红穿上,活像一个可爱的小护士。她是来药厂里做临时工的,任务是包装药盒,把成板的药片,说明书装载纸盒里,择好,装箱,这活儿没什么技术含量,主要是看速度,一天六箱的定量,也就是2400盒,一个月1600块钱,加上高温补贴和加班工资,一个月2000块不到。小红工作了几天,发现下午两点就可以包完定量,所以她又找了一份下午到晚上的工作,给一个韩国人家的小女孩做保姆兼家教,带她玩,吃饭,认字,洗澡,也是1600块每月,小红很高兴的发现,她,一个来自农村的初中毕业生,在南京城里,居然可以赚到3000块钱!她,一个初中毕业的打工妹,能赚到3000块也很满足了,这样一来,不但她的房租有着落了,菜钱,水电,煤气的费用省省也够了,她高兴地想,她可以留在明博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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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博是她的山东老乡,药科大学的硕士生,小红这份工作就是明博的师姐给小红介绍的。白白净净,读书一直很出色的明博和小红曾经是同学,在那个小山村里,上初中的女孩就不多,小红算是他们村里出挑的一个女孩:白细的皮肤,瓜子脸,两只黑葡萄似的大眼睛总是含着笑意,梳着两只发梢有些微黄的细辫子。明博比她高两级,两个人虽然同在县中上学,却从来不一起走,也从来没有说过话。明博是村里的秀才,读书一直很用功,不但是村里成绩最好的,考到县中也是年纪第一。小红经常在期末考试后的学校红榜上,看到明博的名字排在第一位。她经常在食堂看到他,因为这时侯打饭的人很少,剩下的菜总是最便宜的,主食呢,不用说,只有煮过头的烂面条。明博每次去打饭,手里都拿着一个大大的笔记本,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英语单词,明博总是一边吃饭,一边把笔记本竖起来,很用功地看一眼吃一口饭,像是用来下饭一样。小红看过这本笔记本,明博有一次吃完饭急匆匆地走了,笔记本就落在食堂,小红见到后捡了起来,下午上课之前找到了明博的班级,把笔记本还给了明博,算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说话。
   “李明博,你看看这是不是你的笔记本?”下午第一堂课是数学,明博正拿出用挂历纸包的整整齐齐的数学书,白色光滑的封面上,他用英语写了大大的maths,和笔记本上的一样工整。小红把笔记本放在明博桌上,讪讪地站在明博面前。明博诧异的抬起头,没来得及戴上近视眼睛,小红这时才发现,这个男孩的眼睫毛居然那么长,他眼睛也挺大,眉毛长的也浓,不像她,眉毛和头发有些发黄,原来这个李明博,除了学习好,长的也不难看。
   “林晓红,你是咋……怎么发现的?”明博在县中一直和同学们用普通话交流,他和林晓红也不例外,小红发现他说起普通话来,就是比土话听着悦耳多了。尽管明博的普通话发音很正确,小红还是从中听出一丝的惊慌。大概是明博不想让人知道他总是比别人晚吃饭的原因吧,小红也不想,她总是捡最东头的桌子,明博坐在最西头,从来没有发现,这个时候,食堂里除了打饭的师傅们,经常是只有他们两个学生在吃饭。
   “我……我觉得这个好像是你的笔迹啊。”小红指指数学书封皮上的字迹,不知道为什么心跳的厉害,又暗自有些得意,她帮明博隐藏了一个小秘密。
   明博就是这一天注意到小红的,小红的头发黄,皮肤白,村里人都说乍一看林家的三丫头像个外国人,长的怪好看的。虽说是个女娃,但是也不声不响地考上了县中,明博记得那年县中才有二十个名额是下放到各个村小学的。看来这个丫头,也算脑袋灵光了。明博知道小红一定是在食堂捡到他的笔记本的,但是小红没有说破,他也就心照不宣。周末回家的时候,他和小红又搭同一辆大巴,见到是小红,明博腼腆地一笑,说,“回去啊?”小红这才和他说上了话。
   明博后来考上了县里的私立高中,读理科,因为是全县第一,所以算是个公费的名额,学费不用家里出,学校还每个月发三百块伙食费,让家里种田的父母松了口气。小红上完了初中,和村里其他女孩一样不读书了,她成绩在县中只算中等,语文,英语她喜欢学,数理化学起来就很吃力,加上她的大姐、二姐都是没读过初中的,小学读完就出去给人家当小保姆,在饭店、理发店里当小工,也能挣下自己的零花钱,她小时候一起长大的女伴们,也没有一个人读完初中后再读高中的。小红的中考成绩不够县中的分数线,读私立高中又交不起高价的学费,她也觉得以后总是花家里的钱读书不是个事,初三那年的暑假里,她就央求相熟的姐妹帮她也找个能做的事。这时,她堂叔家的一位亲戚,说起自己在省外的表弟媳妇刚生了孩子,想找一个小保姆,最好是个有点文化的小姑娘,没有经验也不要紧,关键是人品好,能吃苦。小红的堂叔告诉小红这个消息,小红听说那家的男主人是太原理工大学里的老师,碰巧她大哥也在太原读大专,悄悄帮她打听了这个老师家,说没问题,小红心一横,打算出来打工。
   明博知道了这个消息,来找过她一次:“听说你不上学了,八月就要去太原?”仍旧是说着标准的普通话。
   “嗯。”
   “那……那你是去太原给人家当保姆,你能干的了吗?那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的。”
   “我哥在太原上大专,他帮我打听过了,那家人还不错,说以后干的好了,帮我在太原介绍个工作。我哥也想留在太原,我以后就是没工作,也可以投靠他。”明博站在小红家的院子里,正是晚饭后,一家人都在村头的湖边纳凉,她刚洗了两个碗,就看到明博过来了。明博穿着学校里经常穿的白衬衣,蓝布裤子,还是那个干干净净的学生样。小红在家里穿着家常的橘红色短袖,洗碗和做饭的时候常穿,因此上面留下了不少油污,她的头发松松地用手帕挽了一个结,穿着一双旧拖鞋。小红突然意识到,这幅样子有些蓬头后面,不像以前在学校里,她总是把齐齐的刘海梳了又梳,把牙齿用食盐刷的很白,穿的衣服也总是整整齐齐的。明博不说话,看着小红洗碗,小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一个暑假不见,人竟生疏了许多,“听说,你要上私立高中,为啥不上县中的高中呢?你的分数也够了,而且,听人说,县中考上大学的人数比私立高中多好多呢……”明博没有接她的话,而是放下一个黑色的盒子,走了。黑漆漆的院子里,小红没有点灯,看不清明博的脸色,只觉得院子里的夜来香比平时开的更盛,香味满溢了出来。
   晚上等家里人都睡着了,她偷偷爬起来看,黑色丝绒盒子里装着一挂水晶项链,拿在手里冰凉冰凉的,一颗颗光滑润泽、晶莹剔透的珠子在台灯下折射出五颜六色的光,小红听见自己的心砰砰砰的跳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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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红不久后去了太原,给理工大学的高老师家当起了保姆。这一去就是三年,三年里,她把高家的孩子从只会哭、闹、睡觉、吃奶的小婴儿带成了一个奶声奶气叫爸爸、妈妈、姐姐的小男孩嘟嘟。她像妈妈,又像姐姐一样照顾着他。小男孩的妈妈在银行工作,总是出差,爸爸的学校也忙,家里只有孩子的奶奶和小红两个人,孩子经常和小红一起吃睡,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比和自己的妈妈在一起的时间还要长。小红经常逗她,姐姐要回去了,好不好?孩子就紧紧搂住她的脖子,连声说不好不好,还问嘴在小红脸上亲了一下,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她。这是小红最开心的时候。嘟嘟妈妈和爸爸都很喜欢小红,说以后要给小红在太原找份工作,小红的哥哥毕业后也留在了太原,在一个酒店做管理,也说能给妹妹找个工作。明博时不时打电话来,问小红的情况,小红不知道他怎么知道高家的电话号码,而且每次时间掐的刚刚好,都是在嘟嘟睡着了,她干完了家务活,正无聊的时候。她想明博是喜欢她的,如果明博大学能考到理工大就好了,如果明博成了高老师的学生,能常常来他们家就好了。可惜明博没有如她的意,他考了全市第一,报了南方的一所医药大学,听说要读八年,出来就是博士了。
   小红以为明博上了大学以后就再也不会来电话了,而且这时高老师家也出了事,高老师心脏病突发,去世了,嘟嘟才四岁不到,嘟嘟的妈妈,带着嘟嘟回了娘家,嘟嘟的奶奶回到了大儿子家,小红呢,嘟嘟的妈妈给小红找了一份信用社的临时工,对于只有初中毕业的小红来说,也算很好的工作了。小红匆匆搬到信用社的宿舍,这才想起九月到了,明博也开学了,他现在成了大学生了,小红手里还没有他的地址,他还不知道小红也换了电话,估计以后两人联系不上了。小红的脖子上还时常带着那条水晶项链,想起明博时,她就摸摸亮晶晶的项链。她不知道明博那时从哪里弄得钱买来这条至少抵得上他一学期学费的项链,他家也不富裕,这些年就算读书的钱不用家里出,如今听说考上大学读八年也有奖学金拿,但是明博的爸爸身体一直不好,常年吃药,身边离不了人,明博的妈妈,除了下地干活,就是伺候男人。这样的家庭,只有花销,没有进项,也难为明博的姐姐,二十六岁的老姑娘,还一直守在家里开小卖部,有说亲的上门,明博姐姐始终没有同意,村里的人都说,明博的姐姐命不好,只有以后指望着自己的秀才弟弟出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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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红和明博最终还是联系上了,明博的父亲去世了,明博姐姐在小红哥哥介绍下来到太原打工,见到小红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家明博真是命苦,这段时间也多亏你安慰他。”小红的哥哥看看妹妹,仿佛明白了她和明博的关系。怪不得她每月的工资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买了一张又一张的电话卡。
   明博在大二时知道了小红的地址,又常常给她打电话。小红的室友们都笑她,就知道周末你的电话多,是那个韩国总统来的电话。小红笑笑,她知道韩国总统也叫李明博,有一次她听新闻时听到的。和明博说了,明博说,下次告诉她们,不要说是韩国总统来的电话,就说是你BF来的电话。
   小红就问,BF是啥意思?我这么多年早就不碰英语了,你还打趣我,偏偏说英语。
   这两个单词你肯定学过,简单的很,我拼给你听,BOYFRIEND,明博耐心的,一字一字地拼的清清楚楚。
   我没学过,我英语本来就没你学的好。小红笑的眼睛弯弯,像两只饱满的月牙。
   那,那就不说是你BF了,说我是你对象不就完了。
   小红只当是他在开玩笑,一个初中生,一个大学生,再过几年就是博士生,怎么可能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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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红在信用社干了三年的临时工,明博读硕士时,她把工作丢了。原因是信用社的主任想让小红嫁给他的侄子,小红知道主人的侄子智商有问题,是见到人只会傻笑的那种,不然,一个城市人,是不会找她这样一个没有学历,出身农村的打工妹的。何况当初介绍她这份工作的嘟嘟妈妈,已经调离了这里,曾经离不开她的嘟嘟,都已经认不出她的声音了。小红考虑再三,即使她心里没有明博,也不能嫁给主人的侄子。她很快地离开信用社,也没有和明博说起这件事。
   小红在太原找不到新的工作,当保姆她觉得没意思,出来工作了三年,已经习惯了外面的世界,如果再让她去一家陌生的人家,带着一个陌生的孩子,哄他吃,睡,玩,小红不想做,她在信用社的工作虽然每个月比保姆多不了多少钱,虽然也就是整理好一打又一打的报销发票,分门别类放好,然后给领导们签个字,交给会计这么简单,但是在这三年里,她觉得自己是有工作的,是属于信用社的,她喜欢听那些新来的大学生们聊天,有时候也和他们聊上几句,他们发现,这个小姑娘是有些见识的,她男朋友是在南方读研究生的。小红在他们眼里是活泼有趣的小红,而不是一个没上过高中,给别人看过几年孩子的小保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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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博这个暑假依旧要做家教挣钱,小红应他的邀请来到南京玩几天的时候,他正在给一个小女孩补数学。明博和小女孩商量好,要提早一个小时下课,然后,他要去火车站接女朋友。小女孩虽然只有十岁,对明博哥哥有女朋友这个事实反应很大,上课的时候不专心听讲,还故意把时钟拨慢了一个小时。在明博反复保证了他下次还来,下次的下次还来教她做应用题时,她才放明博走。
   小红就在明博的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在这里找到了两份工作,她以为这就表示她和明博在一起了。两个人也会手牵手地逛街,逛学校,逛超市,逛公园。第一次牵手还是过马路时,明博一边说小心,一边自然地握住她的手。小红的手有些粗糙,她很在意这一点,她知道,虽然她看上去像一个女学生,长的也不比他们难看,但是除了知识上的缺陷,她的手首先就出卖了她。她得手断然不像女学生一样是纤纤细指,摸上去柔若无骨;她长着一双看上去粗大笨拙、颜色泛红的手,手背上的肉看起来很厚,手指短而粗,而且手指上长了老茧,这双手不但生过冻疮,还洗过很多的衣服,碗碟,甚至小孩的尿布,她的手,放在自己都觉得刺刺的,嘟嘟以前就最怕小红的这双手来给他擦抹脸油,每次都说,姐姐,你的手不像妈妈的手那么软,好扎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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