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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官更应该懂得敬畏

作者: 春雨阳光 时间: 2013-09-29 阅读: 970次 点赞: 25个 评分: 3.0分

  新华网长沙9月26日电(记者黄兴华、帅才)因与当地渔馆老板有过节,竟在网上散布渔馆使用潲水油的谣言,湖南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名副局长日前被当地警方


   新华网长沙9月26日电(记者黄兴华、帅才)因与当地渔馆老板有过节,竟在网上散布渔馆使用潲水油的谣言,湖南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名副局长日前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2011年1月,罗某与当地一家渔馆经营业主有点过节,在网上以一个“荣家湾拾破烂的人”的马甲向社会散布这家渔馆“使用潲水油”的谣言。当地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这家渔馆进行突击检查,检查发现渔馆使用的食用油全部合格,并将结果在网上予以公布。但罗某又以“白发山人”等马甲在网上继续跟帖、顶帖,并散布“技术监督局被某某渔馆以60万元收买了”等谣言,不仅使这家渔馆使用潲水油的谣言没有被澄清,反而使渔馆背上了买通职能部门,弄虚作假、愚弄消费者的名声,在当地造成较坏的影响。
  
   什么样的人才会干新闻中这个副局长干的这种事?这种事有人干,但是一个副局长干这种事就让人无法相信和理解了。这个副局长狡猾吗?狡猾,他知道用马甲。这个副局长狂妄吗?狂妄,他竟然不相信今天的科学技术和侦破手段,这是他不知天高地厚的表现之一。他为什么这样做?是因为他不知道敬畏,在他的心里值得他敬畏的可能只有他的上级,他的领导,除此以外的一切都不在他眼里。因此,他为所欲为,轻视百姓的生活权利,轻视今天的科学技术达到的高度,轻视公安部门的侦破手段。
   他的不知敬畏思想上、素质上的表现在:
   第一,不敬畏百姓,不敬畏他肩上的责任。因而任由他的心胸狭窄,让他的心不能容人,任由心里装上仇恨,任由心里滋生报仇的恶念,任由心里放肆着对辖地百姓的诬蔑攻击,把自己肩负的使命忘得干干净净。
   这个副局长和一个渔馆老板有过节,他不是通过法律的途径和正常的人际交往的途径去解决,也不是一笑置之,宽容而过,而是采用这种下三滥的办法害人毁人,这哪里是为官之道?这哪里是一个官员对百姓应该有的胸怀?作为一个地方的副局级领导,应该维护一个地方的发展声誉,哪怕是一个普通百姓、一个小商人的声誉。一个地方各大部门的领导干部具有了这种心胸,还害怕引不来经济发展的大雁?引不来经济发展的凤凰?政府部门的领导或者工作人员,在和百姓的相处之中哪里会没有矛盾?一遇矛盾就像这个副局长一样不择手段地害人,谁还敢来这个地方投资发展?不说经济发展的大雁和凤凰,就是小麻雀也不敢来,还怎么发展?
   新闻中说,这位副局长是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局长,他这样的作为还怎么“建设”?他不但不保护这里来的投资者,建设者,还用着商界最为忌讳的手段攻击辖地的经商者,这是在尽一个建设局副局长的责任还是在毁掉这个地方的发展?一个地方官员的责任是什么?就是创造条件,让这个地方的百姓好好地工作,好好地上班,好好地做生意,从而能幸福快乐地生活。辖地官员和百姓能“同乐”,这是古代官员都追求的政绩效果,这个道理这位副局长会不知道?他不是不知道,而是想成君临天下的王,想要把辖地的百姓变成他的“臣”,要百信跪伏于他的脚下。他不是把老百姓看做天,看做地,因而对这“天”和“地”不是敬畏而是欺负。
   作为一个地方官员,发展建设地方,让地方兴旺发达,就是他的责任。这责任应该是一个地方官员心里的天,心里的地,应该时刻对这“天”和“地”心怀敬畏。可这位副局长,把这“天”和“地”忘了,他只想着报复不臣服他的人去了。
   所以,天垮了,地塌了,这位副局长被他自己捅垮的“天”“地”给砸扁了。所以,作为官员,必须敬畏百姓,必须敬畏自己肩上的使命,让自己的胸怀宽广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赢得百姓的尊重,赢得百姓的支持,才会有真正的政绩出现。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一个城市的商贸越发达,经济活力就越强,而这些是需要一个地方的政府职能部门创造条件的,是需要政府部门官员的关心和爱护的,而不是诬蔑陷害。像新闻中这位副局长这样的狭隘心胸,连和他有矛盾冲突的百姓都容不得,还能容下有矛盾的同僚或者下属?那还怎么愉快地工作?
   第二,不敬畏法律,不守法律,而是愚弄法律。执法部门也好,政府的其他职能部门也好,所有的领导干部和政府职员都应该成为守法的表率,特别是要建设法治国家,政府职员们的法律表率责任就更为重要。在法治社会里,我们都希望所有的公民都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都遵守法律,既知道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又不违背法律去蹂躏他人的权益。可是,法律不只是要百姓遵守,我们的官员更应该遵守;不只是百姓敬畏法律,我们的官员更应该敬畏法律。
   这位副局长是知道法律的,他也知道他的行为是违法的,不然,他不会用马甲,他的错误就是知法犯法。作为一个副局长,这样践踏法律,还怎么成为守法的表率?领导干部这样随意糟蹋法律,还要百姓怎么守法?怎么相信法律的公正?难道法律只是给百姓的?官员必须明白,法律就是我们要敬畏的“天”和“地”,天和地把人紧紧约束在它们的空间,没有了它们的约束,我们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不要以为官有权力,权力是百姓给的,百姓不给你权力的时候,是随时都可以收回来的。官和百姓一起制定了法律,官就得遵守,遵守法律,百姓就会继续给你做官的权力。
   很遗憾的是,这副局长竟然狂妄起来,在权力的宝座上忘记了自己应该敬畏法律,结果他自己给自己制造了享受“拘留”待遇的机会。
   第三,不知道敬畏“官声”和“官德”。凡是走进公务员行列的,都想做官,因为官的大小意味着人生成就的大小。要升官者,都非常注意自己的“官声”,注意用自己的言行来维护自己的官声。而这官声的好坏,不只是领导的评价,还有百姓。不要以为百姓好欺负,这个副局长就是欺负百姓把自己的脚给砸了,也把他的“官声”和“官德”给毁了。他不但诬蔑渔馆,而且还诬蔑本地的政府职能部门,说本地的“技术监督局”被渔馆老板收买了。这个副局长真的狂妄,竟然不知道这是为官的大忌。他的行为,不但毁了一个渔馆的声誉,而且毁了他同级的职能部门的声誉。此刻的他,被报复冲昏了脑袋,把自己变成了一条疯狗,谁给了他的“仇人”以清白,他就咬谁,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混混,一个无赖,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副局长。忘记了这种报复行为,这种诬蔑陷害同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行为,都是官场的大忌,是官员道德品质和法律品质低劣的大暴露,他怎么会干这种事呢?他太轻视“官德”了,太不知道敬畏好的“官声”和“官德”了。
   这样狭隘的心胸,这样没有责任感,这样的法盲,这样低劣的个人品质,怎么能为官?连一个老板他都敢肆意妄为,连和他同属于一级政府的“技术监督局”他都敢诬陷,他还能真正为一个地方的建设发展真心卖力?还能真的为一个地方的百姓着想?值得怀疑。这样的官员,还有谁敢和他共事?还能和他共事?
   好不容易当了官,不要只知道敬畏权力,应该要敬畏百姓,敬畏自己的责任,敬畏法律和“官声”、“官德”,真能这样,那你的官路就安全了。祝官们一路顺风,平安大吉!
   2013年9月8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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