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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某事件给了我们哪些教训

作者: 春雨阳光 时间: 2013-09-21 阅读: 100次 点赞: 68个 评分: 2.0分

2013年9月12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人民西路一KTV歌厅从业人员高某非正常死亡。在案件侦查阶段……在高某死因未确定的情况下,杨某于9月14日中午在其

2013年9月12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人民西路一KTV歌厅从业人员高某非正常死亡。在案件侦查阶段……在高某死因未确定的情况下,杨某于9月14日中午在其微博、QQ空间发布所谓高某死亡真相误导群众,造谣发布“警察与群众争执,殴打死者家属”、“凶手誉察早知道了”“看来必须得游行了”等虚假信息煽动游行,导致高某系他杀的言论大量传播。
   当日,部分社会闲散人员转载、浏览杨某QQ空间信息后听信误导,纠集数十人在案发现场呼喊口号,散布关于高某死因的虚假信息,致使案发现场数百群众聚集,交通堵塞,现场失控,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死因通报后,其家属对公安机关的结论无异议。但杨某仍于9月15日继续在其QQ空间、微博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舆论。
   据此,我局依法对杨某涉嫌导衅滋事案立案侦查,并于9月17日将杨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侦办之中。(2013年09月20日09:40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杨某的父亲杨牛胡认为,杨某发布这些消息之前,县城的许多居民都知道这些消息,都在传播,杨某并非这些信息的制造者。
   他还提到,警方曾于9月18日在网上发布的通报中称,“死者家属主观臆断并利用他人炮制舆论散布死者高某系他人殴打致死并抛尸,以此误导群众,混淆视听,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也能证明杨某并非谣言制造者。(京华时报[微博]怀若谷2013-09-2103:57)
  
   16岁的学生杨某,不管最终的法律判决结果如何,他都成了这个事件的受害者。作为杨某,以及成千成亿的网民,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从这个事件中增长我们参与社会事情的智慧。
   作为网民,我们应该参与社会事情,但是,我们不能只凭热情参与事情,在参与事情之中,我们必须用智慧,智慧的首要表现就是认识到自身行为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利弊,要有社会责任感,要为社会民众的人生和财产安全负责,要为社会民众的工作和生活安宁负责。因此,在我们决定参与社会事情的时候,必须冷静,必须客观分析事情的利弊,作为中学生,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应该征求父母和老师的意见,不能盲动。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行为,不是智慧的,而是非常愚蠢的和自私的。
   作为网民,在编写和传播一条信息之前,必须确定自己编写和传播信息的真伪,必须认识到即将发出的信息会给自己、他人和社会带来的利弊。在很多重大事件的处理解决中,不仅需要事件的相关人员冷静,更需要我们的社会民众冷静,在愤怒控制下的情绪不但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引发新的混乱,带来新的伤害。在事件和民众情绪不冷静的时候,任何一条不良信息,都会引发滔天巨浪,造成一个地方局部的不稳定,影响一个地方的社会治安,影响这个地方民众的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进行。比如,在非典时期和日本的核泄漏期间,中国出现的物质抢购的恐慌,都是因为一些不良信息传播带来的结果。不良信息一旦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扩散,带来的个人伤害和社会危害往往会更大。我们不会忘记,一些地方的历史上出现过破坏性不小的打砸抢事件,其起因就是因为一些不良信息引发了民众行为,一些别用用心的人混在民众之中,不断地制造事端,让事件升级,结果不少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少公共设施遭受严重的破坏,甚至造成一些人员伤亡。这是我们愿意看到的吗?
   作为网民,要特别小心,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为了达到他们的个人目的,就利用民众心理,编造一些谎言。一看到这些谎言对我们的胃口,就不辨真伪,只顾点击,只顾转载,结果成了别有用心者实现私欲的工具,成了伤害一些无辜民众的帮凶,成了危害社会的罪魁。
   作为网民,我们应该关注法律,遵守法律,这是我们参与社会事情必须具备的智慧之一。今年9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出台了法释〔2013〕21号,一共十条,专门对利用网络平台造谣诽谤的行为做了法律界定。其中第二条第(一)款说:“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可以定为“情节严重”。第三条说:“(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可以定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新闻事件中的杨某同学,不知道是否了解法律的这些新规定。这个司法解释,所有的网民都应该学习,学校更应该组织学生学习,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平安运用网络,愉快运用网络,让网络成为我们社会安宁和谐的工具。
   杨某同学因为什么原因编写、传播这些虚假信息,不得而知。作为公民,我们都有一个担心,害怕有些事件得不到公正公平的处理,这种担忧没有错,它有利于我们的司法建设。这几年,通过网络揭露,确实抓出了不少腐败犯罪分子;通过网络舆情的监督,确实也促使一些地方在处理问题中考虑了民意,使事情得到了民众满意的处理结果。但是,这些网络披露的信息都是真实的,不是虚假和编造的,因为真实,所以被政府和司法机关重视,也就帮助了政府和司法机关,也帮助了我们的社会。如果编造虚假信息,司法机关也会重视,就像杨某同学一样,这种重视是一种伤害,对警察机关、对消息编写传播者本人和家庭、对社会秩序的正常都是一种伤害。
   所以,我们在实施舆论监督行为时,也应该讲究智慧。首先我们的行为要守法,要采用合法的监督方式进行。特别是我们无法了解事情真相时,我们可以借助记者的力量来实现我们的愿望,我们可以采用给市长省长邮箱发咨询的方式进行,我们可以给司法单位的主管部门提供信息,而不能私自在网络制造、传播这些虚假信息。这样传播的结果,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会引发更多的伤害。像新闻中说的“致使案发现场数百群众聚集,交通堵塞,现场失控”,这就不是解决事情的法律之道了,已经影响到更多社会公民的利益了。“警察与群众争执,殴打死者家属”,像这样的虚假语言,如果警察和聚集的民众都不冷静,带来的恶果是什么?即使如杨某的父亲所说,在杨某发布这些信息的时候,街道上都在传,那杨某也不应该急速编制传播这些信息。即使要发布,也应该在了解事情真相之后才实施行为。杨某的行为就错误在不调查,不了解,把社会传闻当成了真实新闻。所以,了解实施真相,采取合法的反映方式,这是中学生应该具备的又一智慧。
   事件中的杨某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仅凭一些社会传言,就利用网络平台在死者死因真相公布前后先后发布不良信息,结果给自己带来了伤害,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不管他是因为什么原因参与该事,起码说明他是不冷静的,是不智慧的,是不懂法律的。中学生朋友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增长智慧了。何止是中学生,我们的网民朋友们也应该具备这些智慧了。
   同时,值得吸取教训的,还有我们的执法部门。杨某的父亲说,在杨某传播这些消息前,街上的不少居民都在传。警方出具的事实证明,这些消息是虚假的,但是,这些虚假消息为什么会长翅膀?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相信?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相信一条虚假信息而不相信执法部门?“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叔叔拿着钱,对我把头点,我高兴地说了声,叔叔,再见!”这是多么温馨,多么感动人的画面啊!那是因为警察值得信任。可今天的警察怎么不被百姓信任了呢?即使我们不少警察做出了非常感人的事情,为什么还是有不少的民众对警察是质疑态度呢?为什么很多案件在侦破过程中总是被怀疑呢?从网上记者们发布的消息来看,杨某是感觉到这个案件不复杂,已经过去两天了还没有结果,因而在网上发布了他的看法,发布了他的消息。
   对案件的重视,对案件侦破的速度,对案件侦破的公正性,成了公众关注的内容,也成了一个敏感点,这是执法部门应该注意的事情。从网上和报纸上公布的一些快速侦破的重大案件来看,这些案件很复杂,但是,这些案件的侦破好像都有某种力量在督促,要么是上级主管部门的限时破案,要么是舆论力量的强大促进了案件侦破的速度。从报上新闻我们也可以看出,就死者高某的强制尸检来看,也是迫于舆论的力量,如果没有舆论的压力,警方肯定还会和死者家属僵持下去,死者死因肯定还得不到清楚的解答,那么案件告破的速度肯定还会拖延。虽然尸检没有及时进行更多是死者家属阻挠的原因,但是,这个事件本身也给警察们敲响了警钟,重视案件,提高侦破速度,才会减少警方和民众之间的误会,才会减少警方和民众之间的矛盾,才会赢得更多民众的信任。高某死亡案带来的负面社会舆论能阻止,与警方公布了高某死亡调查的结果是有关系的。
   重视民情和舆论,这也是执法部门应该重视的。街道一些居民的议论,杨某的网络传播,都表现了舆论的强大力量。好的舆论,会促进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有利于地方的建设进程。负面的舆论,无形之中会增加当事人的压力,会增加工作的难度。就像杨某传播的消息,就像一些社会人员的聚众,从新闻内容看,给警察形象带来了负面的影响,对其他公民的交通利益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果警方预见到了这些问题的可能出现,利用当地的舆论媒体,第一时间公布案件的进展情况,或许后来的情况都不会出现了。就像警方结合尸检报告及其他证据公布了高某死亡真相一样,民众的误会、虚假信息的传播就停止了,因为没有人去相信了。如果警方不及时公布,就是带走了杨某,这些虚假消息也会像风像云一样飘到四方,让更多的人相信这些信息。执法部门有舆论阵地,为什么不主动掌握舆情导向而让虚假消息左右了舆论呢?
   重视执法形象,这是赢得民众信任的关键。近年来,曝光的一些司法系统出现的腐败案件,执法部门听命于个别行政领导的命令参与一些事件造成的社会反响,迫于某种压力才快速破案的报道等,都严重影响着警察在民众中的形象,影响着民众对执法队伍的信任。杨某行为的出现,从某种角度讲,就是对执法部门的不信任。街道居民中传播这些信息,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执法队伍的信任度在降低。打铁还需自身硬,执法队伍在廉洁执政方面越硬,出现的执法败类人物越少,在民众中的威信就越高,被质疑就会越少。“包青天”成为民间的一种期盼,不能说没有道理。如果我们的执法队伍整体成了“包青天”,还有谁会去编写传播虚假消息呢?还有多少民众会去相信这些虚假信息呢?
   像高某非正常死亡这样的案件,从警方公布的情况来看,并不复杂,竟然也受到不少人的质疑,这是值得深思的事情。
   杨某被警方带走了,杨某也请了律师,不管最后的结果怎样,这个事件都是值得我们从中吸取教训的。
   201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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