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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狗狗们

作者: 淡水十八度 时间: 2016-04-22 阅读: 1269次 点赞: 1个 评分: 0.0分

至今,我曾养过三只狗。  从七岁到十三岁,是一只土狗陪伴了我。那是一只纯种土狗,成年后的模样和个头都很像狼,但又区别于一般狼狗,因为它的性情和眉眼较之狼狗

至今,我曾养过三只狗。
   从七岁到十三岁,是一只土狗陪伴了我。那是一只纯种土狗,成年后的模样和个头都很像狼,但又区别于一般狼狗,因为它的性情和眉眼较之狼狗要温和不少。那时候的乡下老家,几乎每一户都会养一只这样的土狗。它们主要的职责是看家护院。它们大多骁勇善战又忠心不二。
   乡下的狗潦草的一生通常是从一个潦草的名字开始。比如,我的土狗刚来我家时还是一只全身白毛,点缀黑斑点的小小狗。奶奶看着它随口说道,就叫小花吧。于是,它就稀里糊涂地得到了一个乡土气息浓厚又女性化十足的名字。事实上,它是一只公狗。
   小花来我家时半岁不到,我七岁。狗的寿命一般是十到十五年。这样看来,当时的它要比我年长一点。当年的我和弟弟都是留守儿童。村里同龄人很少,玩乐方式也少,小花的到来对于小小的我们来说,无疑是惊天的喜讯。奶奶刚把它提回来的时候是装在箩筐里的。箩筐比较深,下面铺了几层柔软的稻草,筐口用一块红棉布盖着。奶奶刚把箩筐放到地上,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掀开红布,看见了蜷缩在草铺上的小花。它毛茸茸,肉乎乎的,三角状的小耳朵耷拉在圆圆的小脑袋上。它用它那滴溜溜的乌黑的眼睛怯生生地望着我们。我忍不住去抚摸它的头,它扭过头竟伸出它那粉红色的小舌头轻轻地舔了一下我的手。我开心地拉着弟弟跳起来。我们决定从此以后要像对待兄弟一样对待小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自从有了小花后,我们特别喜欢奔跑。因为我们跑着,它就喜欢跟着。它撒开腿跑的样子特别可爱。四条小肉腿短短的,拉拽着胖乎乎的身体,吭哧吭哧地跑起来有点歪斜。舌头是露在外面的,耳朵竖起来,像迎风招展的小旗帜。
   我们在相互陪伴中一天天长大。后来我上小学。每天早上,弟弟和小花就迎着朝阳站在路口目送着我去上学。一开始,小花看我走远就冲着跟过来,被呵斥多次才肯回头,后来小花也如哭哭闹闹要跟我去学校的弟弟一样,无奈地学会了目送。而我,每天一到下午就数着时间,盼望放学,想早点回家和他们玩。家的轮廓一出现,远远地就望到夕阳里并排站着等我回家的弟弟和小花。
   不知不觉中,小花长成了一只健硕的成年公狗。它完全看不出小时候的影子了。头变尖,嘴变长,长出了一口锋利的牙齿,蜕变成土狗最纯正的模样。它身强体壮,毛皮光滑,精神抖擞,威风凛凛。在外面,它打败了全村所有的狗,成为了它们的首领。但在家里它仍是一只忠心耿耿,尽职尽责的看家犬。那时候,奶奶喜欢养鸡,可乡下黄鼠狼多,时不时地总会有鸡失踪。自从小花长大后,奶奶的鸡从没有丢过一只。小花很聪明,只要一听到什么风吹草动,它就会很警觉地竖起耳朵,对着那个位置狂吠起来,摆出一副随时迎战的样子,让黄鼠狼闻风丧胆。
   再后来,弟弟也上了小学。爷爷去市里住,家里常常只剩下奶奶和小花。无数个孤单的夜晚,奶奶在灯下穿针引线,给我们纳着鞋底,小花就温顺地伏在奶奶的脚边,无声地陪伴。有时候停电,突然一片漆黑,手电筒又不在手边,奶奶一个人在家也会怕。她就会喊小花名字,对它说话来壮胆。小花像听懂了一般,爬起来跟在奶奶身后,贴近奶奶的腿。出去买东西的时候,它也跟着奶奶。奶奶走得慢,它跑得快。奶奶一喊小花,它立刻就停在原地等奶奶。看着奶奶追上来,就又跑到前面去,等待奶奶的再一次呼唤,就又会停下来等候。乐此不疲。
   乡下的狗多散养,有些攻击性很强。有一次我和弟弟去邻村玩,途中遇到了一只大恶狗。恶狗朝我们狂叫,恶狠狠地逼近。小花本来离我们有段距离,但危急时刻它风一样的冲了过来,和恶狗撕咬起来。小花拼尽全力打败了恶狗,等恶狗灰溜溜地逃跑后,小花气喘吁吁地趴在地上,耳朵流着血,原来它被咬掉了耳尖。它痛苦地呜咽着,我和弟弟手足无措,只能心疼地掉眼泪。
   再后来,我去镇上读寄宿初中。每周回家一次,我的自行车铃声一叮叮当当地响起,小花总会一个箭步地冲过来,围着我的自行车上窜下跳。回到家又不停地摇着尾巴,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我们丢骨头给它吃的时候,它咬了咬又放下,我们才意识到它老了。小花已经七岁了。对于狗的生命周期来说,它步入了老年。它再也不喜欢四处游荡了,更多时候是趴在家门口打盹。我们也长大了,一有时间更愿意去逛街或者约同学玩,而不是宅在家。出门更是不想让狗跟着,觉得丢脸又麻烦。
   初一快结束的时候我回家发现小花不见了。奶奶低垂着眼,有气无力地说,小花被打死了。我才知道,小花不知道为何发疯了,咬了两个来我家玩的人。其中一个是小孩子,孩子家长说什么也要把狗打死。无奈之下,奶奶把小花哄进屋里,男人们拿着锄头一阵乱打,草草地结束了它的生命。
   大约过了半年,爸爸送给了我们又一只小公狗,是一只杂交的波司登犬。爸爸说,这是一只与我们很有缘的狗。那天去买狗,就它这个小不点跑上前来扯着爸爸的裤脚,摇着小尾巴,显得十分热情。所以,爸爸当下就决定带它回家了,并且取名欢欢。
   欢欢会耍脾气。当它还是一只小狗的时候十分恐高。我和弟弟调皮,就故意捉弄它,把它抱到高脚椅子上,看它在上面小短腿抖得似筛糠般,然后还恶作剧地拍手大笑。欢欢如受伤的孩子般翻着眼白看我们。等我们把它抱下来,它就径直走到窝里睡觉不理我们了。后来给它喂食,它还不肯吃。直到我们在窝外认错,伸手抚摸它的小脑袋好一阵子,它才从窝里钻出来,摇着肉肉的小尾巴,慢慢吞吞地吃起食来。
   欢欢十分聪明。我们吃炒花生,它也汪汪地叫喊着要吃。我随手丢一颗给它,它竟然知道咬破外面的壳,吃里面滚出来的仁。它还学会了敲门。要是那天睡过头没有准时开门,它准会用前爪重重地拍门。拍痛了,就用爪子抓,伴随汪汪的叫声,简直比任何闹钟都有效。有时候,它跟爷爷去棋牌室。爷爷看打牌一时入迷,过时了还没有回家的意思。本来趴在他脚边的欢欢就会起来咬住爷爷裤腿往外拖。为此,它得到了奶奶高度的赞扬,因为终于省去她花力气在四下里炊烟都袅袅升起的傍晚,还要尖嗓子唤爷爷回家帮忙生火做饭了。
   欢欢比小花黏人。我和弟弟每次回学校它都一路跟着,害我们不得不一次次折回把它抱回家。有一次,它趁我不注意竟然跟我到了学校。不知道它拥有什么法力,竟然能在那么多间教室里找到了我的教室。我正上着自习,在前排同学的惊讶声里才发现欢欢跑到我座位旁,趴在地上歇息,它哈着气,就如热得大汗淋漓。我紧张极了,眼泪都急了出来,无奈之下第一次开口求后座的男同学帮忙,因为他在学校有自己独立住处。男同学嘻嘻哈哈地逗着欢欢,看样子很喜欢它。欢欢也热情地凑上自己的小脑袋,蹭着他的裤脚。然后班主任来了,命令我立刻把狗送回家。我又气又急又心疼,只好把欢欢放在自行车篮子里,在同学们的哄笑声里骑着自行车把它送回了家。男同学还跟在我后面看了好久。
   有一天,我回学校后,它突然夜不归家,一直到我周末回家还是不见踪影。欢欢失踪了。我们找了一个月都没有任何收获。再过了两个月的某天夜里,我在学校的宿舍里似乎听见了墙外居民家有狗吠。那声音似曾相识。当时以为是幻听,却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都听到了熟悉的汪汪声。又一个周放假回家,由于后座的男生找我有事,我耽搁了好久才回家。路过学校附近一户人家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欢欢正低头吃着一个奶奶倒给它的食物。旁边拴住它的绳子被解开丢在地上,奶奶看样子是以为它喂熟了,不用再绑它了。我趁着奶奶去里屋,靠近欢欢,喊了它。它先是抬头一愣,我再喊它的名字,它似乎想起什么,扑到我身上,不停地摇着尾巴,舔我的腿。闹了一会儿,又冲到我前面,撒开腿往家跑。我跟在后面,奋力地踩着自行车,耳畔呼呼的风吹得眼睛都湿润了。
   再后来,我读了当地最好的高中,巨大的学业压力让我再也无心玩耍,就连遛狗在当年的我看来都是浪费时间。弟弟也上了寄宿初中。我们都有了冠冕堂皇的理由忽略欢欢。后来的欢欢因为无人细心照看变得脏兮兮的。越脏我们越不想碰它,不愿意给它洗澡,所以它更脏。这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它也如村里的土狗一样到处跑,喜欢打架。它是一种身材矮小的狗,成年了,身长不过30厘米。但它常常会打赢,也不知道它靠什么力量战胜了那些比它个头大不少的土狗。
   它不再撒娇,不再生气,不再敲门,也不再拉爷爷回家。它学会了如土狗般看家护院,学会了跳上木凳上晒太阳,学会了哧溜溜地吃着爷爷没心情做饭时分给它的面条,学会了在我伏案做题的深夜里钻进房里,安静地睡在我的椅子下。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离家千里。去大学的那天,欢欢也如小花般学会了目送,它站在奶奶的脚边,不停地摇着尾巴,却不再任性追着汽车跑。
   毕业那年,弟弟也上了大学。办升学宴那天,欢欢兴奋地跟在我们身后跑来跑去。后来开车去饭店,它也追着车子跑。爸爸怕它跑累了,停车想抱它上车,它却像人一样,用两只前脚抵着车门,后脚蹬地,死活不愿意上车。好不容易抱上车了,又趁爸爸关车门的档口,冲下了车,跑进了庄稼茂盛的田野里。
   后来,它再也没有回家。听老人们说,狗临死前会离开家。我才意识到,欢欢也快十一岁了。按照人类算,它是步入迟暮的老爷爷。
   今年,为了减轻爷爷独居在乡下老家的孤独,姑姑家给他抱回来一只狗。不知道什么品种,小狗全身灰黑,毛微卷,嘴微凸,下嘴唇上露出了两颗小虎牙,显得滑稽可爱。我喊它小煤球。它傻乎乎的,表达喜欢的方式是舔人鞋子。谁来了,它都欢乐地摇着尾巴,巴巴地上前舔鞋子,世上好像没有它不喜欢的人。
   可惜,我只见过它一次它就跑丢了。它走丢的第二天,乡下下了一场大雨。它再也找不到回家的痕迹了。
   前两天在旧书店淘到日本作家泽本嘉光写的《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读完后泪流满面。回首往事时,总觉得一个又一个的十年都好似弹指一挥间。而对于狗狗们来说,那是它们的一生。它们用一生都在爱着自己的主人们。而我们,却在最初的新鲜劲过后,再也没有给它们应有的关怀。我们爱的只是它们小时候的憨态可掬,习惯的是接受它们对我们的好。当年的每一天应该都是漫长而孤独的吧,乡下的老屋,昏暗的房间,雨中的黄叶树,灯下的白头人,以及一只蜷缩在椅子下打盹的失宠的狗。
   我一直觉得人生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安排。而小花呢,它如村里许多倔强的生命般,粗枝大叶又充满野性,一直努力活得生机勃勃,似乎从不埋怨。它给了我童年不少欢乐,也让我第一次接受生命里的无可奈何。当年那个男同学成了我现在的男友,不知道欢欢是不是早已知道这一切。我也一直觉得,它是一只神奇的小狗。它如果会说话,是不是会告诉我,不忘初心,才能善终。与小煤球的相遇更像是一场意外,让我为我们无意间不负责任的辜负而愧疚。
   如果你养了一只狗,就应该好好对待它。如果你爱上一个人,就请对他负责。如果你思念亲人,最好的礼物是陪伴吧。
   在没有做好准备前,我是再也不会养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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