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骚
作者: 流浪汉
时间: 201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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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5.0分
总想写写小笨,但总是不如意,很多时候,写了三五百字之后便毫不犹豫地按下了Delate键。关于我们的相遇,时间真的已经过去很久了,久到那年的青春都已经嗅到了发
摘要:关于小笨,关于遇见。
总想写写小笨,但总是不如意,很多时候,写了三五百字之后便毫不犹豫地按下了Delate键。关于我们的相遇,时间真的已经过去很久了,久到那年的青春都已经嗅到了发霉的气息。沉淀之后再拿出来讲,再拿出来想,也许会别有一番气息。用小笨的话讲,我是他的妻子,因为他已经跟我求过婚了,而我也点了头的;用我的话说,只要还没有那个红色的本本,他就不是我的丈夫。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而且已经在计划结婚了。
初次遇到小笨,是在我大一的时候,不记得是谁说过,如果分开很久之后还是记得初次见面的场景,说明还深爱着对方。我想这句话大概是没有错的。在大学刚开学的那天,辅导员组织开年级会议,我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同学们各种兴奋,那种喧哗与我无关,我只是静静地看着,就像朱自清说的:“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辅导员是个非常漂亮有很文气的小女生,当然,即使说是小女生,在接管我们的那一年也已经27岁了,现在我们漂亮的辅导员已经嫁作人妇,贵为人母了。当然,这是题外话。辅导员老师很斯文地介绍旁边站着的两个男生,一个女生,分别是我们的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团委书记,小笨就是其中一个男生:他是我们学生会副主席。
那一天中午下过雨,下午的天晴的很好,开会的时候恰值黄昏,小笨站在教室的角落里,夕阳的光辉斜斜地射进来,照在他的脸上,我侧脸看过去,一个很白净的男孩,眼睛大大的,有点羞涩,在阳光里,竟然很和谐。那个时候,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词:白马王子。当然,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想过他就是我的白马王子,只是觉得他应该是某一个谁的白马王子。
当然了,生活就是生活,即使我读大学了也仍旧是生活,它并没有像童话故事里讲的那样,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或者主要原因是我并不是公主。
第二次印象很深的场景练队列的时候了,那大约是在开学后三周左右的样子,一个晚上,不记得是国庆放假前一天晚上还是周五晚上,我们一个年级一百四十个人外加学生会的主席部长在操场上围成一圈,轮流唱歌,小笨唱了谢霆锋的《点歌》,虽然我没听清楚究竟唱了什么,但是我能感觉到当时唱的很好听,因为那是我到现在唯一记得的一首歌。
那个时候的小笨还不是我的,是在我跟小笨在一起之后我才知道,那个时候我的小笨还纠缠在另外一个女生的恋情里无法自拔。这便注定了,不仅那个时候小笨不是我的,一直到后来很久,小笨都不可能成为我的。我也不是小笨的。
之后在大学校园里进进出出,偶尔也会遇到,遇到了会打招呼,但也仅限于打招呼而已。也许是我能够如此清晰地记得我们相遇的情景,感动了谁,我们才会在一起;也许是冥冥之中就注定了我们会走到一起,才会让我如此清晰地记住曾经的曾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