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一生会碰到几个这样的人
作者: 雨淰
时间: 201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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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3.0分
爱情,人人向往。可是它在电视里,在书里就如美丽的七彩肥皂泡,童话故事里的水晶鞋,触碰后会变成虚无。在现实社会里,它会像水晶鞋一样,成为一种奢侈品,只能是用来
摘要:你的一生会碰到几个这样的人?不管是对的时间碰到错的人,还是错的时间碰到对的人,我很幸运,我在对的时间碰到了对的那个人。
爱情,人人向往。可是它在电视里,在书里就如美丽的七彩肥皂泡,童话故事里的水晶鞋,触碰后会变成虚无。在现实社会里,它会像水晶鞋一样,成为一种奢侈品,只能是用来供人观赏的一件摆设,实质的幸福与它们无关。
我的一生碰到了四个人,也是这四个人改变了我的人生。一个是初恋,一个是暗恋,一个是热恋,最后的一个就是婚恋了。
也许有人看到这会笑我,心想“有那么多吗?是不是夸张了点?”如果你真的恋爱过,那么这一点都不夸张,人到了婚后,基本已经定型了,那么在婚前你会碰到几个这样的人呢?
先来说说我的初恋吧。高一的我经历了初恋,呵呵,不是个好学生吧。是啊!如果不是我的贪玩和好奇,今天的我也许不是这个样子,虽然有缺憾但是不后悔,因为它毕竟是我最青涩的一段回忆,因为有了回忆,才让我的人生变得完美。
八零后,还不属于特早熟的一代,会觉得谈恋爱是个很害羞的话题,也不会有什么拉手之类的举动,就连说说话都会脸红。真的,不是什么危言耸听,也不是什么故作姿态,也许就是社会的影响不同,所以一代和一代不管是思想、行动、定义上都是不同的。
那么就来说说我的初恋吧。他,是我在没上学时就认识的,要说还真逃不开一个“缘”字,还没上学的我和表弟被大舅送去学武术就见到了他,那算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吧。他的武术学得很好,好像还在比赛中拿过奖吧,他的歌也唱的很好,也拿过奖,最熟悉的就是《你在他乡还好吗?》和《我的中国心》。现在的我已经模糊记不清好多的细节了,只知道我们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上小学时一个班,上初中时一个级,上高中最初也是一个班的,只是在高二分文理班的时候,我留在了文科班,而他去了理科班。
记得高一他追我的时候,最初我并没有答应。可是那会的我们就有了小小的虚荣心,觉得有人追会比较自豪,现在想来都觉得可笑。在他锲而不舍的苦追之下,我还是答应了和他的交往。记得那会的谈恋爱就是一起玩耍一起说说话,是很单纯的那种,我们会给对方写信,不过写了些什么都已经记不清了,他给我写信都会抄歌词,是不是蛮好笑的?
青葱年代的我们幻想着我们的将来,殊不知那只是我们人生的原地踏步,我们一大群一起出去玩,一起逃课,女生一起为男生的他们踢足球加油,就因为他,我有了第一次的晚回家。那次是高一的一次联谊会,我的爸妈管我管的很严,当时的我总是对他们抱怨,觉得一起朋友的父母都不像他们,却不知那也是一种对我深深的爱。回家的时候九点了,心里怕的要命,就让一起的一个女生先给爸妈打了个电话,当然那个女生也是爸妈比较喜欢的女生。几个女生把我送到了家门口,没成想一进家门,老爸就劈头盖脸的对我一顿臭骂,妈妈在旁边也没啃声,当时的我觉得爸爸好野蛮,好不讲理,我都这么大了,还当我三岁呢?
从那次后,我再也不敢和他们玩太晚回家了。可是我的学习却一落千丈,除了自己爱听的语文、历史、物理考的都不错之外,其它的就差的一塌糊涂,甚至我的化学在会考前夕,都是我的小姨父突击给我补习了一个月才考过的。汗颜啊!在这里我要劝所有上学且早恋的学生们,不要为了一时的好玩和好奇,而断送了自己的前途。真是“当时者迷,现时者清”啊!
到高二我和他分了手,他也去了理科班,这要算是个明智之举。我继续着我的学业,他在高三的时候转去了天水市一中,我们从此后就几乎没见过面。这就是我短暂而看似好笑的初恋,不过现在初为人父的他和我还是很好的朋友,虽不常联系却还是会想起对方,给彼此的心里留下了那一小块属于那个青涩年代的位置。
暗恋,这也是许多人都经历过的,而我的暗恋期是在高二。他,毫无防备的踏进了我的生活,初相见到他很阳光,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笑容,那是一个多么美的笑容啊!他个子高,穿一件黑色的风衣,黑黑的,留着小平头,看起来很整洁,他是我女性朋友一起玩过的朋友。当时的那第一眼,就让他的一举一动深深地刻进了我的心里,再也挥之不去。虽然总是听到朋友在谈论他,对他的名字也已经耳熟能详,见他的人却是第一次。从那以后的我就像个花痴,会常常的想起他,会想知道所有关于他的一切,会自己在静寂的夜晚,在那日记本上写下心情的诗句,然后自己再慢慢的品味那其中的快乐。
从那以后,我们有了较多的见面和相处,我对他的初步了解就是人很仗义,人缘很好,成熟稳重。真是应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的话了。记得我们去兰州看他的那次,就为了和一起的女伴去兰州,只因他在那。我骗了我的爸妈,和女伴第一次去了外地,想来胆子还真大,那会就是想见到他,即便是回去挨打,是不是很幼稚呢?如愿的见到了他,他比以前更加的有魅力了,我们一起去吃饭,一起玩扑克,一起一大群谈天说地,真是觉得好开心,也惆怅日子过的太快,很快的我们就要回去了,因为家里都知道快要炸窝了。他在车站送我们的时候,我哭了,朋友都在笑我的痴傻,只有他不知道我为什么哭?
而当他知道了我对他的感情后,我选择了逃避和离开,因为不自信的我怕被他拒绝。就这样草草的经历了暗恋,才明白了所谓的“一见钟情”,“情窦初开”。
而我的热恋是在我打工的第二年,碰到了那个让我刻骨铭心的他。 那时跟着我们的经理去了一家宾馆当迎宾,也是在那里我见到了他。他曾和我的姐姐一起上过班,听姐姐说过他的名字,也听姐姐说过他的经历和爱情,但真正的见到他并了解他是在我去了那个宾馆以后。
他的舅舅是那个宾馆的总经理,他是那里的前台,而我是迎宾,那里也是我打工生涯里最开心的日子。那会一起干的他很照顾我,也很关心我,因为身在外地的我,他给我送来了铺盖,会带好吃的给我,会下班带我去吃一些特色小吃,他是地道的兰州人,方言里我很喜欢听兰州话,所以就会静静听他说兰州话,听不懂的地方他会解释给我听,我也就这样慢慢的陷了进去,说不清道不明的越陷越深。因为和他谈恋爱的关系,他舅舅要把我调去当收银,我的不愿意也让他舅舅很生气,那会我觉得我当迎宾挺好的,我又没学过会计,那费脑子的活我可不爱干。
慢慢的,我们一起出去玩,一起上班下班,一起去他家吃饭,那真是我最开心的日子,也曾一度让我觉得他就是我此生的归宿,也就是这种觉得却让我陷入了难以自拔的痛苦中。
我的没有坚持让我也看清楚了我们爱情的薄弱和不经风雨。爸爸极力的反对我们谈恋爱,为了不伤爸爸的心,我选择了分手。也许我还不够爱他,而他因为我提出分手也很快的放下了我们的爱情,让我难过了很久,至今都很介意。
分手后的我难过的几乎快要死掉了,为了不痛我也如常人一般的买醉,在我和姐姐租的房子里一个人喝了一瓶白酒,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一瓶白酒就见底了。当下的我还很牛逼的自言自语到:“谁说白酒能喝醉,我这么喝了一瓶,不都好好的吗?”骗人的鬼话。谁成想在我接电话的同时,我就已经瘫了,不知人事了,一个人在地上坐了整整两个小时。等姐姐回来时,我靠着床边都睡着了,吐了一身一地,听说当时的姐姐气的眼泪都出来了,为我擦洗,换衣服,折腾到很晚才睡下,现在想来真的是好丢人啊!那以后的我再没有喝过一口白酒,闻到白酒就想吐,休息了三天的我都没缓过来,为此连工作都丢了。
为了忘记他,为了离开那个伤心地的我,再一次的选择了逃避,逃向了那个陌生的大城市。可是,历经了这么多年的我,人群中再次碰到他依然会脸红,依然会心跳加速,很快的回过头不敢上前去打招呼,也许他对我同样的放弃让我没了自信,觉得我在他的心中根本就未留下任何的痕迹。
我很感谢前面三段的恋爱,让我认识了我现在的老公。结婚一年多的我们很幸福,虽然不富裕却很快乐,我们谈了九年才结的婚,这中间经历了人生太多的喜怒哀乐,也算是同患难的夫妻了。
他为我而去工作拼搏,我为他而离开了生我养我的地方,只身来到他身边打工,我们一起经历了他妈妈的意外身亡;经历了五块钱两个人用一天;经历了总是吵架的日子;经历了一起起早贪黑卖馍馍和卖奶茶的辛苦;更经历他奶奶的病逝和几经辛苦才步入结婚殿堂的我们。
生活的困苦,没有打倒我们;亲人的离去,没有击垮我们;事业的艰辛,没有后退的我们,让我们挺过了最难的那段日子。
只因他的生命里只有我,所以我不能放弃他让他去消沉;只因他的生活里只有我,所以我不能舍下他让他去堕落;只因他的不幸和苦难,所以我不能不拉着他,陪着他一起走过。也就是这些‘只因’ ‘不能’,让我们的生活好了起来,终于拨开乌云见月明。
他在别人眼中的“丑”,在我看来那是“可爱”;他在别人眼中的“笨”,在我看来那是“大智如愚”;他在别人眼中的“不幸”,在我看来那是“成长”;他在别人眼中的“穷”,在我看来那是“成功的必经之路”。
经历了初恋、暗恋、热恋、婚恋的我,看似经历了很多,但是却让我长大,成熟了。也让我在对的时间碰到了对的人,才明白之前的都只是在对的时间碰到了错的人。
现在的我们很幸福,虽然我们不富裕,虽然我们很辛苦,虽然我们会忧虑,会发愁,但是生活和婚姻却给我了满足和快乐,在这个追求物欲和享受的社会里,我们显得是那么的富有。
他在上班时总会想起我给我打电话,虽只是简单的问候;他在吃饭的时候总会操心我吃了没有,虽看似平常;他总在很忙的日子里抽时间陪我看电视,聊天,虽然平淡无奇;我也总会在他没有回来的夜晚担心他的安全,在他没有回来吃饭的同时想他吃得饱吗?一直要等他回来才会去睡觉的我,哪怕是半夜。
就是我们之间的这么多的傻和痴,让我们无比的快乐,那是钱买不到的快乐,不是吗?那亲爱的朋友,你们在对的时间碰到那个对的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