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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情若是长久时该在朝朝暮暮

作者: 南山竟然也有菊 时间: 2013-08-20 阅读: 67次 点赞: 94个 评分: 5.0分

自从秦观《鹊桥仙》里的名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出现,这下好了,只要一提起来分别的恋人,就会拿这句来说事儿。  我要说的是,如果真到了无可更

自从秦观《鹊桥仙》里的名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出现,这下好了,只要一提起来分别的恋人,就会拿这句来说事儿。
   我要说的是,如果真到了无可更改的节骨眼儿上,拿这句来学阿Q精神胜利法一下,也无可厚非。
   不过,如果是为了赶时髦,而在不必两离分的情况下,非得来一个用不在朝朝暮暮的方法检验爱情是否牢固,那就很可能因为缘木求鱼而出现滑稽的结局。
   说到这里,我的观点也就该露出来了:恋人或夫妻,如果可以不离分,千万别离分。
   之所以人需要找伴侣,正是因为伴侣是自己丢失的另一半,只有找到了,在一起,才是一个完整的人。找到了只是第一步,永远在一起才是最后一步。只有第一步,不完成最后一步,那无异于鲜花在还是蓓蕾的时候就枯萎了。
   如果注定不能开放,那么还不如不结成蓓蕾了。
   两离分的伴侣,正如只完成第一步的枯萎蓓蕾。
   人是高级动物,不只求肉欲的满足,而崇尚的是灵与肉的完美结合,灵和肉同等重要。
   伴侣长久分离,必然造成灵与肉的需要同时缺失,而那需求又是人的天性,谁也无法抵抗。
   分离时间过长,如果不做改变,就是泯灭一部分人性,伴侣的存在也成了名存实亡。
   为了满足灵与肉的需求,故意的或非故意的背叛就发生了。
   丈夫,一丈之内是夫,超过这个范围,就无法掌控了的说法,也印证了这个道理。
   看了很多外出长期务工的已婚男女或终年不在家的销售人员做临时夫妻的案例,其中,没有一个是最初就想背叛家庭的,大多是因为长期孤身在外的寂寞无从排遣,遇到的困难无人安慰,才在特殊的情形下得到了某种安慰而临时搭上了伙。与其说他们是日久生情还不如说是解决生理需要。不穿帮的还好,那些不幸露了的,离婚成里必然的选择。
   这时口水都会泼向先出事的那一个。
   我不是替那些离经叛道者开脱,而是想为他们说句公道话:出了这样的事情,单从道德上谴责他们是偏颇的,道德不应该与正常的需要相抵触,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怎么会没有正常的需要呢?
   请问,就是在家的那一方,尚未出轨的,你的等待就不是难耐的么?只是机会先到了,错就先出在对方身上罢了。如果机会正好先落到留守的一方头上,其无法安放的欲望也会一点就着火的。
   当然,我这样说,不是在人家伤口上撒盐,只是希望遇到问题了都能冷静对待,分析事件发生的来龙去脉,然后在适当做出决定才好。
   其实,如果不是为了生计,不是为了所谓的事业,就不存在分离了。工作结构社会分工的因素在伴侣分离上起到了助纣为虐的副作用。
   人活在社会上,衣食住行都离不开工作,那么在选择伴侣时,就不应该不考虑两个人是否能够避免因为工作的方向不同而造成分离。如果改变不了分离,那么就该理智地选择不聚首。毕竟,长痛不如短痛,
   亲戚朋友分开久了,都会因为陌生而断送了友谊,就算是八辈子的老姑亲,总也不走动不见面的,也会不如旁人。朋友想继续,是朋友也得多联系多沟通。
   相亲相爱的人,离开的时间长了,也必然会被无情的时间和地域所改变,再见时会感到生疏甚至觉得完全不相识了。
   要想恋爱多交谈,若想长久如胶似漆,就不能不在一起。
   其实,人家秦观的词里这句是针对牛郎织女已经分别的夫妻每年的重聚而发的一个感慨而已。所以,请千万别断章取义“两情若是长久时岂在朝朝暮暮”这名句。
   总之,我这个始终与丈夫朝朝暮暮相处的人,就是想好心地提醒一下那些正在处理恋爱和工作矛盾的男女们,为了两情能真正长久下去,一定要记得最好选择朝朝暮暮。即使不得不暂时分离,也一定要努力及早实现重聚。
   只有这样,另外的那些因素才不会有发生作用的机会,幸福也才会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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