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底线——我们守土有责
作者: 雨林
时间: 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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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人还是应该具有道德底线,应该遵守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具有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和良知。即使处于今天这样风云激荡的社会,也应该守住信仰、道德、良知
说到底,人还是应该具有道德底线,应该遵守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具有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和良知。即使处于今天这样风云激荡的社会,也应该守住信仰、道德、良知、人格等等最起码的东西。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这些东西,就没有了安身立命之本,就没有了精神支柱和灵魂。
但遗憾的是,在今天的中国,一切底线都已经不复存在。我们不得不说,道德底线不再是人们坚守的最后堡垒,而是供一些人一再藐视、突破、摧毁的不堪一击的窗户纸。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在今天的中国,底线已经不复存在。
原来以为,人类文明演化至今,社会的每一个分子在成年之后或者说具备了责任能力之后,都应该遵守基本道德规范,不要你当什么道德模范,但总能守住道德底线,总能为这个社会履行道德义务的。然而,我们总是太天真,现实一再告诫我们,这世界已经没有神圣,没有底线,没有不能打破的清规戒律,没有最后的避风港湾。你无奈也好,失望也罢,现实就是如此。
一直崇拜鲁迅,崇拜先生的冷峻和一针见血,但是,对先生在《纪念刘和珍君》一文中说的“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这一句话还是有所保留,虽是激愤之语,毕竟伤国人太深。但对照今天之现实,我才知道,先生的这一句话多么睿智,多么贴切,多么实事求是!
当儿女在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之后,不是履行养老送终的义务,而是虐杀之;当禽兽不如的老师向祖国的小花朵伸出肮脏的手; 当校长带一群小学女生去宾馆“开房”;当“兽父”去玷污自己的亲生女儿……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恶意去“推测”他们?
我们都知道,法律是普通公民的最后一道保障,当地方政府、各级官员、所有社会组织不能给公民以公平待遇的时候,当公民权益受到侵害而无力自卫的时候,公民有最后一条路可走——诉诸法律,向司法部门寻求保护。公民这一诉求当然要靠法官的公平执法来实现,法官起码要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然而,我们怎么能够相信那些自己带头甚至聚众淫乱的法官能真正为公民考虑,谁能相信法律在他们心中还有尊严……
所以我说,在今天的中国,在一部分中国人的心目中,底线是不存在的。
作为一个乐观主义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看到的是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在不断提高,也相信每一个个体生命的文明修为在自觉进步,我提醒自己不要悲观,“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人类的明天会更美好。然而现实却往往事与愿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当文明占领了一个高地,罪恶会立即在对面更高的山头上狞笑。目睹三十年之怪现状,特别是接二连三的令人瞠目结舌的案例不断突破我对这个社会设定的“底线”,我原来设想他们能做到的“起码要求”,早已被他们击得粉碎。原来鲁迅先生早就说过:“……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凶残到这地步。”
我们不悲观,可是我们不能不忧虑。一些人的道德底线犹如夏日之冰川,正在急剧萎缩和后退,已呈崩溃之势。当一些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罔顾人格尊严,罔顾道德底线,他们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我们正在建设法制社会,这本来无可厚非,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一个社会失去了道德约束,仅仅靠法律来维系,那必定捉襟见肘,漏洞百出。毋庸讳言,我们的社会道德水准和评判标准正在急骤降低,几千年的文明古国,在道德领域已经不得已而求其次,比如“主持工程不拿回扣就是廉洁,提拔干部不收红包就是清正,居官多年没有贪污就是模范,干部下班能够回家吃饭居然成了媒体称赞的典型事例”,道德底线已经完全后退到法律底线,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当社会道德彻底沦丧以后,法律就会相当脆弱,人的侥幸心理便会大增,就会想方设法规避法律的惩罚。底线不复存在,人们便无所顾忌,只追求感官刺激,金钱、肉欲、名利成了疯狂追逐的目标,做什么都不再需要守规矩,不再需要负责任,不再需要约束,不再需要畏惧,不再需要社会和大众评价——正如名家所说,当一个人什么都不怕了,那就是最可怕的事情。
2013年8月9日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