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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的无用的眼泪

作者: 离在别处 时间: 2013-08-07 阅读: 98次 点赞: 5个 评分: 3.0分

人的同情会生出眼泪的,当我们看到路边的乞丐,篷头面垢,然后还是一副可怜巴巴的眼情看着你,这时你不给一点钱,看来是看不过去了。这样的“傻”事儿我不只做

人的同情会生出眼泪的,当我们看到路边的乞丐,篷头面垢,然后还是一副可怜巴巴的眼情看着你,这时你不给一点钱,看来是看不过去了。这样的“傻”事儿我不只做出过一次,身边的好多同事都告诉我,这儿的乞丐都是假装的,或许他在家里的豪宅比你还富有呢?但是我虽然明知道他是百分之百的骗子,但是我还是心存侥幸,或许他是真的有困难呢?我在心中安慰我自己,至少我施舍的心是善良的。有的人装作好心人,或许他并不是很乐意去做好事,而是不得不要面对自己的内心,以求内心的安宁罢了。
   听来看一个报道,就是唐慧的事件,抄的火火热热,去年已经抄过一次了,没办法,这年代新闻短缺,为了博得了眼球,不得把冷饭热一热又出锅了。自去岁,我一直在读哲学,或是已故去人的书,我是早已不太看新闻,在记者变成“技者”的今天,新闻的确也是没有什么看头,尤其是那些评论。在被资本操作媒体的当下,我实在不敢奢求民工记者们能够做的更好,记者和妓者的最大的相同点,便都是混口饭吃而已,可以理解。
   同情弱势本是人的本能,但是在我们在听片面之词的同时,就像以我们的同情施舍乞丐一样,是否也要想想事情的来龙去脉呢?南方系再一次以颠覆式的反面形象报道了唐慧,一些人看了惊呼咂舌,一些同情心特强的人,包括我都还没有完全适应过来,就好比看到一个平时热于助人的好人突然变成了一个杀人强奸犯一样,心理特受不了,电影里的桥段不是这样的呀。而相对于我来说,更隐隐担忧的是,谁赋予了媒体这么大的功能?可以指鹿为马,也可以操纵人的心灵情感?中国人平时读书看报的人大概只是20%,而这20%的人还有90%的人,都是很感性的去相信媒体,从没有思考过背后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这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案件,如果是一些长期性的,高明的策划呢,比如说政治,十家媒体同时三遍宣传某一个观点,或是某一个人,那岂不是全天下都会相信了?而那样媒体的自以为是,臭“知识精英”的观点,开口闭口就是自由啦,民主啦,是我最生厌的,因为本是有偏见的东西,还不能让人发出声音。
   如果以事实来论,轮奸一个幼女,两个死刑犯,四个无期或是接近无期,的确不是一般的重,并不是我不够缺少同情心(有时候,同情心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而是讲究法律的事实,全国各地发生了那么多老师强奸学生的案例,我看倒是可以判几个死刑看看,因为师德即是道德的前奏,师德不可歪。
   唐慧一次又一次的上访,一次又一次的简直有无理取闹的情形,同情她的人当然是以为她有心中的不满,但是心中的不满,法律不可以来帮你解决问题吗?你值得在法律上脱裤子撒尿?如果,说稍有一些知识的人来看,都应该是按照程序来,因为胡搅蛮搞只会把法律搞的更乱。作为弱势群体,在媒体上有天然的优势,唐慧就好比是一个被欺侮的孩子,反正是你理亏,我满地打滚,问你要完了糖果,要玩具,要完了玩具,要新衣。政府作为一个强权的象征,本是解释几句,我不能给你就完了,最后发现还真不能不给。而舆论的一边倒,倒让政府是怕了。一,是担心政权来源的合法性。二,是城官事件,贪官事件,强拆事件。使民众越来越不相信政府,越来越对政府的失望。而所谓的舆论是什么呢?就是在民众中20%的读书看报上网的人关心了新闻的人,而这20%中又有90%的人是感性,随流,思维只过一过大脑的“非理性人”。
   都说穷山恶水出刁民,但是这样的刁民又是怎样来的呢?我听见一个老家也是乡村里,后来考到大城市里的同学说了一个故事。她说,她很讨厌农村。因为她记得她第一天回家的时候,她家的电视机盖,甚至连菜刀都被贼偷去了。我在想,这真的是仅仅怪农村的环境吗?非也,我想大概也是恶劣的农村生活状况有关。比如,这个小偷,他家买的起电视了,买得起菜刀了,他还会去偷吗?他还是会去的,除非他是个专偷女人内衣的变态。如果政府部门态度好一些,如果政府部门不会染上那么多的丑闻,更重要的是如果政府部门真能改善劳动大众的生活,让大家公平平等的在一起,轮奸的犯罪或许还会是有的,但是我想处理的结果肯定会好的多。
   看到媒体抄作的唐案,我又想起了前不久的东北的一个杀死婴儿的一个案子。还有药家鑫案,因为媒体的炒作放大了社会的同情心,结果全都判成了死刑。但是,据我分析,他们一没案底,二都属于“过激杀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严罚,但他们99%是没有再去危害社会的自然人的理由。相反,深圳有几个混混,因为没有受到媒体的特殊的“照顾”,在杀了人之后,关了十来年,就又放出来了,又先后将几个应召小姐相继杀害烹尸,手段残忍至极,这样的人才是要判死刑,越快越好!我们国家还没有废除死刑,但是我认为可以剥夺一个人生命的标准应该是,这个人还会不会再继续对社会造成的危害。
   这厢闹的热热闹闹,那厢又要出事了,上海有几个法官审判长类的,集体去嫖妓,你去嫖妓就行了,还大摇大摆的被人偷拍了,那就是你的不对了。法律从来不是个神圣或庄严的东西。别以为白纸黑字,认准了,就商尚了,宪法上的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民主共和国。监督没用,舆论没用,律师,法官勾结,政商勾结,官官勾结,律师赚钱潜规则,数不胜数。
   如果认为唐慧抓住小鞭子不放,是真正只的仅仅只得为了自身的利益呢?这也说明,人的自私的本性,当一有机会得进寸尺的,一定就会得进寸尺,这或许也就是中国几千年来,一直是左左右右的历史周期律的由来,普通百姓和精英的斗争,时输时赢,时左时右。我相信,盲目的同情或盲目的自信是一样的可怕,因为心中带的偏见。因为涉及到自身本来的利益的时候,阶经斗争不是请客吃饭,是严酷的,是要见血的。
   总结:唐慧的事实至少可以说明,一,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信任,已是有巨大的鸿沟的,二,媒体是可操纵民意和法律的。三,法律是无公平公证可言,是可随意改动的。四,民众维护自身的利益的力量,或是斗争的力量,是坚决的,穷图见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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