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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许士元州判

作者: 陆文圭 时间: 2008-10-02 阅读: 2176次 点赞: 0个 评分: 0.0分

挽许士元州判


有数应前定,浮生难豫期。
为亲尝药去,俄自载工共归。
循吏堪为傅,遗民议立祠。
灵輀无路送,老咏不胜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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