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十三经> >周易 > 正文
第十一卦 泰 天地泰 坤上乾下
作者: 姬昌  |  字数: 32066  |  更新时间: 07-16 09:41 全文阅读

  ○11. 泰〔卦十一〕ⅱⅰ〔乾下坤上〕《泰》:小往大来,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九二,包荒,用冯河,不遐遗。朋亡,得尚于中行。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实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六五,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上六,城复于隍,勿用师,自邑告命。贞吝。
  《象》曰“城复于隍”,其命乱也。

按“键盘左键←”返回上一章   按“键盘右键→”进入下一章   按“空格键”向下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