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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卦 大有 火天大有 离上乾下
作者: 姬昌  |  字数: 32066  |  更新时间: 07-16 09:41 全文阅读

  ○14. 大有〔卦十四〕ⅵⅰ〔乾下离上〕《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象》曰“大车以载”,积中不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九四,匪其彭,无咎。《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晢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备也。上九,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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