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十三经> >春秋穀梁传 > 正文
庄公九年
作者: 穀梁赤  |  字数: 43223  |  更新时间: 08-31 23:18 全文阅读

 一、九年,春,齐人杀无知。

  无知之挈,失嫌也。称人以杀大夫,杀有罪也。

  二、公及齐大夫盟于暨。

  公不及大夫。大夫不名,无君也。盟,纳子纠也。不日,其盟渝也。当齐无君,制在公矣。当可纳而不纳,故恶内也。

  三、夏,公伐齐,纳纠。齐小白入于齐。

  当可纳而不纳。齐变而后伐。故干时之战,不讳败,恶内也。大夫出奔反,以好曰归,以恶曰入。齐公孙无知弒襄公,公子纠、公子小白不能存,出亡。齐人杀无知,而迎公子纠于鲁。公子小白不让公子纠先入,又杀之于鲁,故曰齐小白入于齐,恶之也。

  四、秋,七月,丁酉,葬齐襄公。

  五、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时,我师败绩。

  六、九月,齐人取子纠杀之。

  外不言取,言取,病内也。取,易辞也。犹曰取其子纠而杀之云尔。十室之邑可以逃难,百室之邑可以隐死,以千乘之鲁,不能存子纠,以公为病矣。

  七、冬,浚洙。

  浚洙者,深洙也,着力不足也。

按“键盘左键←”返回上一章   按“键盘右键→”进入下一章   按“空格键”向下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