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十三经> >周易 > 正文
第六卦 讼 天水讼 乾上坎下
作者: 姬昌  |  字数: 32066  |  更新时间: 07-16 09:41 全文阅读

  ○06. 讼〔卦六〕ⅰⅴ〔坎下乾上〕《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九四,不克讼,复既命渝。安贞吉。《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按“键盘左键←”返回上一章   按“键盘右键→”进入下一章   按“空格键”向下滚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