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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卦 既济 水火既济 坎上离下
作者: 姬昌  |  字数: 32066  |  更新时间: 07-16 09:41 全文阅读

  ○63. 既济〔卦六十三〕ⅴⅵ〔离下坎上〕《既济》:亨小,利贞。初吉终乱。
  《彖》曰“既济,亨”,小者亨也。“利贞”。刚柔正而位当也。“初吉”,柔得中也。“终止则乱”,其道穷也。《象》曰: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
  初九,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象》曰“曳其轮”,义无咎也。六二,妇丧其茀,勿逐,七日得。《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象》曰“三年克之”,惫也。六四,繻有衣袽,终日戒。《象》曰“终日戒”,有所疑也。
  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
  《象》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时也。“实受其福”,吉大来也。上六,濡其首,厉。
  《象》曰“濡其首厉”,何可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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