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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卦 比 水地比 坎上下坤
作者: 姬昌  |  字数: 32066  |  更新时间: 07-16 09:41 全文阅读

  ○08. 比〔卦八〕ⅴⅱ〔坤下坎上〕《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
  “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
  “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六二,比之自内,贞吉。
  《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六四,外比之,贞吉。
  《象》曰:外比于贤,以从上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上六,比之无首,凶。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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